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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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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3-30
第1版(要闻)
专栏:

加快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发展
本报评论员
我国乡镇企业去年迈上了新台阶,产值首次突破1万亿元,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乡镇企业已是“三分天下有其一”。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乡镇企业的发展很不平衡,沿海地区、东部地区发展较快,中西部地区相对滞后,差距较大。据统计,1990年东部11省市的乡镇工业产值占全国乡镇工业总产值的64%,中部10省占33%,西部地区仅占3%。即使是乡镇企业比较发达的苏、浙、粤、鲁等省,县与县、乡与乡之间也存在着很大差异。
乡镇企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值得高度重视。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指出:“积极发展乡镇企业是繁荣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对起步较晚的地区,尽可能给以扶持,有计划地加快发展。”目前,中西部和东部地区农村经济上的差距主要不是差在农业生产上,而是差在乡镇企业上。“无工不富”,各地的实践证明,的确如此。因此,加快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的发展,是促进这些地区农村富裕的一项重要措施。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农村乡镇企业都蓬勃发展起来,农民实现普遍富裕,农村工业化程度普遍提高,全国的小康目标才能够真正实现。我们必须从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帮助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乡镇企业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决定了我们在指导乡镇企业发展时必须采取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方针。东部、沿海较发达地区,经过1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较强的经济实力,今后要鼓励他们着重在提高企业素质和发展外向型经济上下功夫;对中西部地区,则要从政策等方面给予更多的优惠,帮助他们尽快起步。
中西部地区经济基础薄弱,由于历史、自然等多方面原因,发展乡镇企业困难较多,难度较大,外部扶持是不可少的,但能否健康发展起来,主要还得靠自身的努力。首先,这些地区的各级领导要带头提高思想认识,努力改变因较长时期封闭而形成的陈旧、保守的观念、依赖思想和怕担风险的意识;振奋起来,解放思想,努力进取,争取在乡镇企业发展上有所作为。
经济基础不同、人员素质不同、地理环境不同,起步时机也不同,所以中西部发展乡镇企业不能走完全与东部相同的路子,一定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闯有自己特色的新路。上项目、办厂,既要考虑资源优势,更要考虑市场销售,一定要经过严密的科学论证,再做决断,切忌东施效颦,盲目发展。中西部地区起步虽然晚些,但也有自己的优势。首先是资源丰富,在统筹安排下,可以发展采掘业、矿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多年来国家在中西部地区建了大批“三线”工厂,他们技术力量雄厚,可以成为当地农村发展乡镇企业的有力伙伴和支柱。此外,中西部还可以借鉴东部发达地区发展乡镇企业的经验,避免那里曾经走过的弯路。
帮助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尽快发展,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方应该满腔热情地创造条件,尽可能在政策、资金、项目、信息等方面予以扶持。要帮助他们按照产业政策和各自的客观条件制订科学、实在的发展规划;要多做牵线、搭桥等协调工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引导东部发达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共同开发资源和市场,生产适销产品;要下功夫做过细的工作,从容易取得效益的项目入手,力争办一个成一个,真正让农民尝到办乡镇企业的甜头。
多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是我们各项事业成功的保证。中西部乡镇企业的发展最终要靠广大农民群众的创造。各级领导要用政策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在发展乡镇企业中施展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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