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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副代表在人权会议上强调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基本人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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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2-07
第7版(国际)
专栏:

我副代表在人权会议上强调
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基本人权
新华社日内瓦2月5日电 (记者张征东)出席在这里举行的第48届人权会议的中国副代表詹道德在5日关于发展权问题的发言中指出,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基本的人权,对广大发展中国家尤其如此。
詹道德说:“发展权不仅仅是经济目标,因为发展权虽然包含经济方面,但其内涵要比经济目标丰富和充实得多。”联合国通过的《发展权宣言》明确指出,发展是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的全面进程。只有在这一进程中,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也就是政治、公民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才能得到充分发展。发展权强调的是各种人权和基本自由的相互依存和不可分割性。
中国副代表认为,发展权是一项集体人权。首先,因为国家和民族的命运是个人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当一个民族或国家在种族主义、殖民主义、外国侵略者统治下的时候,作为单独的个人,其生存权利都受到严重威胁,还有什么真正的发展可言。其次,因为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国家、民族的发展,当一个国家和民族处于贫穷落后的状态时,是无法使每个人发展起来的。第三,实现发展权还意味着整个国家和民族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等各个方面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正义的实现。
他指出,促进发展权的实现是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的长期任务,应努力创造使其实现所需的内部和外部条件。从内部来说,需要一国政府在没有外来干涉的情况下制定出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方针和政策,需要全体人民的积极参与、共同努力,还需要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和秩序,因为动荡的社会是无法实现发展权利的。从外部讲,国际局势发生的重大变化并未给世界带来和平与安宁,发展依然面临挑战。目前在世界上还存在着各种形式的种族主义、殖民主义、外国侵略、颠覆、占领等侵犯他国主权和人民自决权利的现象,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使南北差距不断加大,富者愈富,贫者愈贫。发展中国家日益严重的债务负担,不断恶化的贸易条件,资金流入不足和技术转让障碍等都制约着它们为实现发展权所作出的努力。
他说,改变这种状况需要国际社会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制约发展中国家发展的障碍,消除世界经济秩序中不公正、不合理的现象,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消除种族主义、殖民主义、霸权主义、外国侵略、占领、颠覆和干涉等影响发展的因素,为实现发展权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
詹道德最后强调,没有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不彻底消灭贫困和不断缩小世界上贫富差别越来越大的鸿沟,世界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和平与稳定,充分享有所有的人权和基本自由也就成为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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