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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认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可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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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3-31
第2版(两会新闻)
专栏: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认为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可行
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陈慕华今天在向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作关于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时说,财经委员会认为,国务院提出的1992年计划安排总的指导思想是正确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也是可行的。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邹家华所作的《关于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这个计划,及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并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汇报计划的执行情况。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计划必须作部分调整,应事先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陈慕华说,完成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最根本的是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充分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为此,财经委员会建议: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高度重视速度同质量、效益的统一;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加速科技、教育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继续改善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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