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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决定将几个决议草案提请大会表决通过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处理意见的报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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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4-02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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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决定将几个决议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通过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处理意见的报告
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 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万里委员长主持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汉斌作的关于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法草案、工会法修改草案、妇女权益保障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决定将报告印发全体代表。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法草案、工会法修改草案、妇女权益保障法草案、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印发各代表团审议,并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邹瑜作的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将这两个报告印发全体代表。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决定将这两个决议草案印发各代表团审议,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还听取并通过了大会副秘书长曹志作的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将这个报告印发全体代表。
主席团会上,当会议准备就关于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进行表决时,一些代表就香港代表名额和妇女代表比例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会议决定,对这些问题会后作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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