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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小组发言摘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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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4-02
第5版(两会新闻)
专栏:

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小组发言摘要
把法律落到实处
谢玉妹
(海南省代表团):3个法律草案,是在充分调查研究、听取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意见、参考地方法规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修改才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从内容到形式都是完善的,我们表示赞同。关键在于切实执行。要把3个法律真正落到实处。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刘夫生
(湖南省代表团):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建议抓好两件事:一、重视发挥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最近几年来,一些地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创造了一些好的形式,如组织代表评议国家机关的工作,就收到了好的效果。二、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下级人大工作的指导。
代表在闭会期间也应发挥作用
冯永勤
(安徽省代表团):现在,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如持证视察难实行,视察走过场等。代表法草案对此没有多少改进的措施。对于如何在闭会期间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应作一些具体的规定。
代表要有全局意识
叶辛
(贵州省代表团):一个人民代表在视察、参政、议政、立法等活动中,须具有全局观念,特别是全国人大代表,应站得更高些,从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高度来考虑问题、提出问题,如果只局限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那样一个范围的事实和条件来提出意见、建议、批评,就不会有深度。
注重人民代表素质
尹成富
(湖北省代表团):选举八届全国人大代表,不仅要考虑代表结构,更要注重代表素质,把那些议政能力较强、能代表人民利益的人选为代表。
新工会法出台意义重大
王桂芳
(湖南省代表团):新的工会法在改革开放的关键时刻出台,意义重大。工会法修改草案体现了广大工人的迫切愿望,有4个特点:一是贯彻了党的基本路线,二是突出了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思想,三是吸收了国际工人运动的经验教训,四是为工会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修订工会法有重要意义
孟宪章
(河北省代表团):工会法的重新修改和颁布有实际意义。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破“三铁”,必须调动起工人阶级的积极性。
注意与其他法规协调一致
郑锐
(安徽省代表团):制定新工会法是必要的,但要把它同企业法、破产法等法律放在一起通盘考虑。
徐景仁
(安徽省代表团):应将党的基本路线写进工会法总则中去。有关民事调解的条款,要与民法通则协调一致。
徐学洪
(广西壮族自治区代表团):工会法与企业法似有矛盾,建议将工会法与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统一起来。
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盼望已久
刘韧
(河北省代表团):我们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盼望已久。看了草案后,特别高兴,渴望能尽快通过。通过后,执法一定要跟上去。
陈惠莉
(贵州省代表团):为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保护妇女的权益不受侵犯,制定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十分必要的,同意并希望能早日通过实施。
妇女权益保障法实事求是
黄启璪
(四川省代表团):制定一部全面的、综合性的、旨在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法律——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全国人民特别是全国妇女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从目前实际情况出发,对于一些有必要又有可能解决的问题,这个法律草案规定得比较具体;对于一些虽有必要但在全国范围内解决还需要一定时间的问题,条文中提出了纲领性、导向性的要求,我认为这是实事求是的。
对妇女的特殊问题应有特殊规定
严仁英
(北京市代表团):对妇女在生育等特殊问题上,应有特殊保护的规定。对妇女退休年龄要区别对待。
农村更要重视妇女权益保障法
胡楷
(海南省代表团):妇女权益保障法如获通过,有关部门应广泛深入地宣传,特别在广大农村和边远山区,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立法要注意三方面工作
周世极
(湖北省代表团):立法要注意三个方面的工作:1、法律、法规要与国情相适应,讲求可行性。义务教育法制定得很好,但有些条款不完全切合实际,在执行中有一定难度。2、法律、法规一旦出台,其他政策、措施等都要服从于法律、法规。3、法贵在执行,要切实加强法律监督,提高法律的威信。
强化执法监督
许勤
(江西省代表团):人大要抓住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有选择地开展执法检查。当前,在一些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情况还比较突出。彭冲副委员长在报告中指出,要把对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制定法律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这确是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措施。
高修
(吉林省代表团):人大关于禁毒的决定颁布后,我曾去云南检查,看到贯彻这个决定取得了很大成绩。实践证明,要使法律发挥作用,关键在于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其实施。
段铭康
(湖南省代表团):立了法就要坚决依法办事,有法不依比无法可依危害大。无法可依,人民群众可以盼望法律出台;有法不依,人民群众就会对政府和法制失去信任。
根据新情况修订法律条文
李金云
(海南省代表团):现在假冒商品、商标情况严重,危害极大,不能罚款、没收了之。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条文,依法惩处。
王大任(吉林省代表团):一定要严厉惩处制造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人,仅仅是曝光、罚款、赔偿是不够的,必须依法严惩。
胡楷
(海南省代表团):文物走私严重,还有珍贵保护动物走私,给国家造成很大损失。建议修订刑法条文,对那些走私犯罪分子从严罚处。用法律手段保护国家的宝贵财富。
完善法律依法理财
刘士杰
(吉林省代表团):要完善法律,坚持依法理财。为了保证会计法的贯彻实施,建议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会计必须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负债情况。每年应进行一次清仓查库,该贬值的贬值,该增值的增值,反映出库存的真实价值。目前有的审计部门也难以反映真实情况,因为如果反映真实情况,则与财政、统计口径不一致。
财政包干要实事求是
智作文
(吉林省代表团):财政包干从现在情况看,不少地方所报的财政数水分很大。由于上级层层要求不得打财政赤字预算,下级财政就得在帐面上作文章,多打收入,以达到收支平衡的目的。这个问题应引起重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要自己欺骗自己。
赵金铎
(河北省代表团):我认为中央实行复式预算很好,但地方怎么办?单靠下命令不让下边出赤字是不行的,应有相应的措施和办法。
加强税收征管
史定潮
(北京市代表团):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对财税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不能过于宽容,对那些偷漏税大户,应当绳之以法。
杨铿
(河南省代表团):要增加税收征管力量。我估计全国偷漏的税款每年不会在100亿元以下。希望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引进资金技术要有主动精神
胡占山
(辽宁省代表团):引进国外资金、技术,要有主动精神,变“请客商找项目”为“备好成熟项目找客商”。这样做,成功的把握更大一些,也符合调整产业结构的需要。按照这个思路,锦州市今年建了一个“项目库”,共有100个项目,力争多成交。
要同步进行配套改革
郭世昌
(河北省代表团):1、把企业推向市场与培育市场体系的改革要同步进行,使企业能够平等参与市场竞争。2、打破“铁饭碗”与社会保险的改革要同步进行。3、企业改革与机构改革要同步进行。
机构改革要与其他改革相协调
由作武
(辽宁省代表团):控制机构增加之所以效果不大,一个原因就是机构改革与其他改革不协调。比如机构设置、干部职位等都与本部门和干部的实际待遇紧密相连,规格、级别上不去,工资也上不去。如果工资制度改革跟不上,尽管在控制机构增加上做了很多文章,一些人还是想方设法把机构规格提上去。
加快房地产业改革
侯捷
(黑龙江省代表团):房地产业的改革要抓四条:一是积极改革住房建设投资体制。按照政府、集体、个人都负担一点的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对住房建设资金投入。二是大力推行房地产综合开发,努力搞活房地产经营。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住房制度改革,通过合理调整公有住房租金,鼓励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四是抓紧理顺房地产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房地产管理机构。
抓住沿海产业结构升级时机
方博林
(江西省代表团):沿海地区正在施行产业结构升级,向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业发展。相对于沿海地区,内地土地使用价和劳务价格较低,可以把劳动密集型产业,最好是劳动和技术密集型相结合的产业接替过来。
合理利用矿产资源
汪仲英
(广东省代表团):当前矿产资源浪费严重,大多数矿山的资源总回收率只有30—50%,许多珍贵的伴生和共生矿产,也未得到综合回收利用,利用率不到1/3。乱采乱挖,采富弃贫,大量本来可以利用的矿产白白地浪费了。
农业须走高产高效的路子
白清才
(陕西省代表团):当前农村已经出现“三个跨越,五大变化”:一是由温饱向小康跨越;二是由传统农业向初步现代化农业跨越;三是由产品经济向商品经济跨越。这三大跨越,必然促使广大农村生产方式、经营方式、供给方式、资源投入方式和市场机制的变化。这些跨越和变化,要求农业必须走出一条优质、低耗、高产、高效的路子。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张庆久
(黑龙江省代表团):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还很突出。现在国家计划内作物,如玉米每公斤才卖0.30元,就这样还卖不出去;大豆每公斤可卖1.20元,市场供不应求,农民想多种,但计划不允许。种植计划在多数地方仍然是指令性,而非是指导性的。建议不断改革和完善国家农业计划经济体制,进一步扩大农民的自主权,在稳定粮、豆、薯总产量的基础上,以市场需求和比较效益为导向,积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林作楫
(河南省代表团):提高农产品价格是有限度的,如我国小麦收购价格已超过国际市场价格20%以上,使面粉厂宁愿买进口小麦。农产品要通过加工转化增值,原粮要通过畜牧业、加工业转化。乡镇企业在这方面潜力很大。
提高全民国防意识
蓝丁寿
(解放军代表团):越是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经济发展的形势下,越要教育人民群众居安思危,增强国防观念。这方面的教育,有的地方搞得好,但在许多地区和单位还重视不够。建议制定全民国防教育法。
转变党政机关作风
朱文玉
(甘肃省代表团):到党政机关尤其是一些业务部门办事难得很!1991年,我们乡准备与温州联办一个再生橡胶厂,乡经委一个干部跑了十几次,连一个章子都盖不上。我这个乡经委主任跑了十几天,才盖了两个章子,最后硬是让“研究研究”给拖黄了。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熊明
(北京市代表团):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实际生产力,需要建立一套体系和相应的政策。建议:1、生产企业除新产品开发基金外,还应建立风险基金,鼓励企业采用最新的科技研究成果。2、大企业集团建立开放型的中试基地,不但能为企业集团自身的持续发展积蓄潜力,而且可以对社会开放,增加一些收益。
肖端林
(湖南省代表团):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是有风险的。建议国家设置科技成果推广基金,成立统一的专门为推广科技成果服务的中介机构。为成果持有者和吸收者牵线搭桥,按成果的先进性、适应性和预期经济效益签订协议,向基金会申请无息或低息贷款,作为推广的前期经费。然后从获得的经济效益中偿还借贷,再按协议期限和比例,每年从生产利润中返回一小部分经费给基金会和成果持有者,并对科研成果推广中作出贡献的人员予以奖励。
汪斌
(广东省代表团):香港有个“生产力促进中心”,值得我们借鉴。该中心以中小型企业为对象,传播高新技术和实用技术,增强企业竞争力,是把科技推向企业的“推进器”。
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
纳长麒(宁夏回族自治区代表团):近年来,市场大起大落,各类农产品“卖难”与“买难”交替出现。生产决定流通,反过来流通又影响生产,在一定条件下甚至决定生产。现在看来,通过流通体制改革,解决好这一问题,对农村商品经济的促进作用将难以估量。关键在于抓好县级改革,增强县级活力。
应给贫困地区特殊政策
燕华
(辽宁省代表团):政府应制定一些政策,对贫困地区先给予一定的扶持。比如在发展乡镇企业上,可在开始一个时期免税;对在贫困地区工作的技术人员和干部给予特殊待遇。
改进农技推广体制
郭培鋆
(河南省代表团):为改革农技推广体制,建议:1、变国家独办为官民共办。2、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3、变技、物脱节为技、物结合。
发挥农村教育整体效益
杨海波
(安徽省代表团):要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的整体效益。农科教统筹是继农业生产责任制以后,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的有力措施,应当在这一基础上不断地总结经验,使其健康发展。
重视美育
关山月
(广东省代表团):我在此再一次强调美育的重要性,除形式美之外,也包括心灵美。我们特别希望年轻一代能分清什么是美,什么是丑,希望今后提到德、智、体时,也应把美育加进去。
提高公民卫生意识
黄岚
(河北省代表团):建议创建国家卫生模范城市的活动要注重实效,从提高公民卫生意识入手,不必年年搞。
继续重视血防工作
邓威特
(湖南省代表团):洞庭湖区血吸虫疫情仍很严重,疫区居民患病率不低,一些必要的血防工作开展不起来,希望国家继续予以重视。
建议开展医疗保险
钱礼
(浙江省代表团):一些地方医疗纠纷时有发生,医疗保健特别是外科、妇产科病人应当进行保险。一旦出了医疗事故,直接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控制医疗仪器重复引进
索敬贤
(吉林省代表团):近年,城市医院一哄而上,重复引进CT机和MRI机。至于碎石机、高毫安X光机、经颅超声多普勒诊断仪以及B超、纤维胃肠镜等仪器进口就更为普遍,大大超过城市病人的需要。与城市相比,农村的医疗设备相当落后,就吉林省而言,有很多乡镇卫生院还是靠“老三样”(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检查疾病。建议国家控制高精电子医疗仪器的进口,遏制重复过量的引进。
计划生育放松不得
刘云波
(四川省代表团):计划生育工作任务不能时紧时松、时抓时停。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放在基层,坚决制止统计不实、瞒报虚夸现象,奖罚要过硬。
王敏玉
(河北省代表团):个体户超生情况很普遍,对计划生育工作冲击很大。
以多种形式进行国情教育
肖穆
(解放军代表团):要在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进行近代史、现代史和国情教育。教育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尤其要多拍摄一些教育意义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影片和录像。如电影《大决战》放映后,起到了很好的教育作用。
干部交流成效显著
张光中
(陕西省代表团):去年4月,江苏和陕西两省之间率先实行了跨省、成建制的干部交流。近一年来的实践证明,这是推动东西互助、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性措施,已经和正在显示出积极作用。
修订科技人员奖励晋升条例
伍尚忠
(广东省代表团):全国科学大会后制定的科技政策(包括对有成绩、有贡献科技人员的成果奖励条例、职称晋升条例),在80年代起了很大的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已不适应,希望予以修订。
管好城乡结合部
于卫国
(北京市代表团):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要下力量治理城乡结合部,即“三不管”的地带。
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索敬贤
(吉林省代表团):我国人口老龄化已逐渐成为重大的社会经济问题,其中突出的是老年医疗保健。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十分迫切。建议尽快责成一个权威部门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进行总体规划,制定有关政策,贯彻实施。
“扫黄”斗争不能放松
朱绮馨
(浙江省代表团):经过前段时期的“扫黄”斗争,书刊市场不健康情况有所好转,但“黄源”并未堵住,非法出版物仍大量流入市场。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条是主管部门对源头查处和打击不力。一定要管好出版渠道,堵住“黄源”。
注意少数民族科技人才的特殊性
曹龙浩
(吉林省代表团):针对少数民族科技人才数量少的状况,对少数民族科技人才离退休年龄可否放宽到65岁,个别的甚至可到70岁。对评定职称的外语要求,也应有统一的特殊规定。他们既要学懂汉语,又要掌握本民族语言,还要懂一门外语,负担太重。
对文艺团体要有保有放
茅威涛
(浙江省代表团):文艺体制改革要区别对待,有保有放。对那些叫得响的文艺团体,国家要舍得花钱保护起来,保留住那些传统剧种和优秀剧本。对一般文艺团体,可以走向民间,搞企业化管理。都用政府包下来的办法不行了。
简化文艺团体出访手续
红线女(广东省代表团):对戏曲团体的外访演出,要取消各类繁琐手续,下放权力,让市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报文化部和省文化厅备案即可。文化部外联局负责适当控制,避免同类剧种外出演出时“撞车”。艺术团体出访作文化交流或商业性演出,上级不要层层派人趁机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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