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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分配“刚性”积累黑龙江对大中型企业强制改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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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4-03
第3版(经济)
专栏:

“弹性”分配“刚性”积累
黑龙江对大中型企业强制改造
本报讯 黑龙江省从今年起对430家大中型企业实行强制改造。
设备老化,技术落伍,是我国一些老工业基地的通病。据有关专家对黑龙江省13家大中型企业的调查,“七五”期间共累计提取更新改造资金3亿多元,真正用于设备更新改造的只有0.135亿元,仅占4.5%。
强制改造的主要措施,首先是打破职工收入和福利的“刚性”,使它们都随着企业效益的升降和积累的增减而“弹性”变化。企业亏损了,干部、工人就不能发奖金,还得减发一级工资。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被限期整顿,整顿期间停发奖金,厂长、其他干部和工人的工资分别减发40%、30%和25%。
其次,把企业的积累、改造由“弹性”变为“刚性”。省经委制定出设备役龄年限和最高消耗标准,凡是超过的都要有计划地强制淘汰更新。在承包合同中不但明确规定技术改造和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而且明确规定企业留利用于技术改造和补充自有流动资金的比例、从成本中提取折旧基金和从销售收入中提取技术开发基金的比例,实行专户存储,专帐、专人管理,单独列支、核算。对不按规定积累和使用改造资金的,银行停止贷款,财政停止贴息、补贴和拨款,劳动工资部门限制工资总额增长,控购部门不准更新、购买汽车,计委不予审批办公楼和住宅建设项目。(谢金虎 于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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