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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消灭森林资源“赤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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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4-05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我国消灭森林资源“赤字”
国家统计局新近公布的一份报告披露:我国实现了森林资源总生长量与总消耗量持平。这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它表明,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终于消灭了森林资源“赤字”,从而达到养林护林与开发利用森林的“收”“支”平衡。
从昔日的不平衡到今天的平衡,标志着我国林业实现了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转折。
我们有理由为此高兴。但我们没有理由过于乐观。因为,这些年来我们所做的一切,与其说是成绩,还不如说仅仅是“还债”,还以往违背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所欠下的“债”。
从宏观上看,无论就森林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而言,还是从人均占有森林蓄积量的水平来说,我国都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准。随着治理整顿的结束和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社会对木材的需求量势必增大,有关专家测算,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我国木材供不应求的矛盾仍将十分突出。《森林法》尽管已颁布多年,但执行起来依然困难重重。
再看林业内部,虽然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森林资源生长量超过消耗量的成果,但各地的进展极不平衡,还有八个省区存在森林资源“赤字”,其中有两个省的情况还十分严重。虽然从总量上消灭了森林资源“赤字”,但从结构上看,用材林资源仍有“赤字”。虽然调整了林业经济政策,但在许多地方,木材价格仍然低于价值,致使育林经费普遍不足。虽然开始了由单一木材生产向多种经营、综合利用的转移,但由于种种原因,转移的进程十分缓慢。
凡此种种表明,森林资源总消耗量与总生长量的持平,远非大功告成,而仅仅意味着我们刚刚来到一个新的起点。
(1992年第12期《瞭望》杜跃进 王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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