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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亚美尼亚建交公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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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4-07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国和亚美尼亚建交公报
新华社埃里温4月6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王荩卿和亚美尼亚共和国政府代表奥尼涅相于1992年4月6日在埃里温签署了两国建交公报。
公报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亚美尼亚共和国政府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决定两国自1992年4月6日起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并互派外交代表。
两国政府同意,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原则基础上,发展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
亚美尼亚共和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亚美尼亚共和国政府确认不和台湾建立任何形式的官方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支持亚美尼亚共和国政府维护民族独立、发展经济所做的努力。
两国政府同意,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惯例,互相为对方在其外交代表履行职务方面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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