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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亏目标责任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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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4-08
第2版(经济)
专栏:

扭亏目标责任状
本报记者 段心强
1992年3月18日下午3点。
沈阳军区“八一”剧场。
辽宁常务副省长闻世震,在一片庄严的音乐声中,与各市、各省直厅局负责人签订扭亏目标责任状:
沈阳、大连、鞍山、抚顺、营口、丹东……
冶金厅、轻工厅、煤炭局、化工局……
一个个分管企业的副市长、一个个厅(局)长或副厅(局)长,郑重地举起手中的笔,在责任状上,写下扭亏的数字,留下自己的名字。
“特立此状”的上边一行“奖惩”规定写得明白:轻则降低工资,降级使用,重则就地免职,破财丢名。过去,一个企业亏损几百万、上千万,可企业领导人、主管部门的头头、市里有关领导,并不心疼,也没压力,照买“奔驰”,照吃“大席”,主要原因就是即使亏损,也没人追究责任,大不了异地当官,说不定还能“升”。为此,省委、省政府决定,层层签订责任状,奖惩分明。
轻工厅副厅长李忠在责任状签字时,自知已逼上梁山,只有背水一战。他认为,轻工亏损的重要原因是产品滞销,应该组织专家团,研究市场,开发新产品。省领导和一些企业领导人一听有门!
营口市的工业生产原本不错,有“营口速度”一说。后因种种原因,变成了“亏损大户”。副市长王守观,签扭亏责任状前就在市里认真学了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论述,和市长王有为交换过意见,认为只要把大家的思想扭转到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上来,扭亏也不难。因此,他胸有成竹地在责任状上写下自己的名字,保证年底减亏35%。
一些亏损企业的领导人看着顶头上司心情沉重地与副省长签订责任状,心里也不平静。抚顺钢铁公司总经理王成海登台表态:“我们一班人拚死拚活也要完成扭亏指标,半年完不成,停发奖金,降一级浮动工资;一年完不成,减去一级工资,就地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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