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阅读
  • 0回复

朝最高人民会议通过决议批准同国际原子能机构签署核安全协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4-10
第6版(国际)
专栏:

朝最高人民会议通过决议
批准同国际原子能机构签署核安全协定
本报平壤4月9日电 记者周必忠报道:朝鲜最高人民会议9届3次会议今天下午在平壤万寿台议事堂通过决议,批准朝鲜同国际原子能机构签署的核安全协定。
决议指出,朝鲜最高人民会议认为,这一协定符合共和国政府的反核和平政策,将大大有助于实现朝鲜半岛的无核化,有助于在核能的和平利用方面加强国际合作。
政务院原子能工业部部长崔学根在作出决议前所作的报告中重申,朝政府的立场是,一旦这次会议批准核安全协定,就依照同国际原子能机构达成的业务性程序,立即接受核调查。朝政府1月30日同国际原子能机构签署了该协定。
会议还批准了最高人民会议休会期间常设会议通过的社会主义商业法、城市管理法、刑事诉讼法和经过部分修改的社会主义宪法。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