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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负责人收入随企业效益升降霍州市机关带头破“铁工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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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4-13
第2版(经济)
专栏:

主管部门负责人收入随企业效益升降
霍州市机关带头破“铁工资”
本报讯 今年初,山西省霍州市政府发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红头文件,规定市分管工业的领导同志及企业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的工资收入,要随企业经济效益的高低而升降。
霍州市党政领导带头打破自身的“铁工资”,表明了市机关与企业同步改革的坚强决心。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由一名市委副书记、两名副市长以及市经委主任及党委书记五人组成的市工业领导小组成员,工资随全年承包利润的完成情况上下浮动。如完成全市利润承包任务,可拿到全额工资,并奖励年工资总额的10%,如完不成利润任务,扣发年工资总额的10%。文件还规定:市经委及有关局的局长、分管副局长、分管股室成员的工资,一律与下属企业的效益挂钩浮动。年终下属企业合计完成利润承包任务,奖励本人年工资总额的20%;完不成承包指标的扣发10%。
这一改革政策出台后,霍州市党政机关也受到很大震动,机关干部开始有了危机感。市矿产资源局6名素质差的工作人员离岗待业;农资、农机、蔬菜等8个农业服务实体的干部职工逐步与财政“断奶”,走上了靠服务农民养活自己的路子。据统计,全市企业一季度实现利润比去年同期上升了5—7个百分点。(杨保国 张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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