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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企业要强化自立意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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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4-13
第5版(理论)
专栏: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国营企业要强化自立意识
朱煜华
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把它们推向市场,是国营企业的改革乃至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顺应这一趋势,确立自立意识,主动地走向市场,是每个国营企业必须解决的问题。
对于企业来说,自立意识是指不依赖国家的扶持,主要凭借自己有竞争力的商品和高质量的服务,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
改革以前,由于我们不重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国营企业仅仅是一个生产单位,它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以及生产出来的产品如何处理,完全服从国家行政机关的指令。在这样的经济体制下,企业对其生产的产品是否符合社会的需要,是否会给自己带来利润,是无须关心的,因而也就谈不上自立意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方针,并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使企业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企业初步提供了自立基础。一些国营企业以较强的自立意识,很快地适应了市场的变化和要求,作为一个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活跃在市场中,并且凭借自己在技术、设备、人才、规模等方面的优势,在市场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它们的经验表明,虽然,国营企业的自主权还有待于进一步落实、扩大,自主经营的宏观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但在现有条件下,只要国营企业有较强的自主、自立意识,眼睛向内,努力经营,还是大有作为的。
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一些国营企业还没有确立自立意识,还没有真正进入市场。这些企业,有的不是面向市场,及时地掌握市场信息,而是面向上级领导机关,整天琢磨上级的意图;不是顺应市场,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而是热衷于向国家要特殊的优惠政策;不是千方百计地通过改善经营扭亏为盈,而是心安理得地躺在国家身上,依靠贷款发工资、发奖金。总而言之,过分地依赖政府,市场观念淡漠,竞争意识不强,是当前一些国营企业特别是一些国营大中型企业缺乏活力的一个重要原因。
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把国营企业搞好,一方面固然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从各方面为企业成为名符其实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就要破除单纯的“等、靠、要”的思想,确立自立意识,增强市场观念,勇敢地进入市场,在现有条件下,充分用足、用好企业已有的权力和政策,在经营上狠下功夫,以自己的产品或服务参与市场竞争。游离于市场之外,视市场为畏途,不愿或不敢进入市场参加竞争的企业,即使有更多的自主权、更好的外部环境,也不可能充满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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