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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洪互助大队 成立信用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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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7-07-23
第2版()
专栏:

  韩洪互助大队
 成立信用社
【本报太岳二十一日电】沁源韩洪互助大队,劳动互助发展到资金合作,吸收组员游资五十八万元,投入生产事业中。韩洪互助大队共有男女组员三百九十七人,按时完成了春耕夏种锄苗等工作,并有计划的处理了余工问题,先后搞起“沁记”、“洪记”、“兴记”,等四个互助合作社,但因互助合作社资本少,没力帮助社员直接搞生产,使社员们余工所赚工钱缺少帮助,流动不开,影响财富收入。互助组为解决这一困难,贯彻农副业结合与全年互助的方针,就提出“由劳动互助走向资金合作”,并让群众酝酿讨论,结果大家一致同意成立个信用合作社,社员争相入股,三天内吸收游资达五十八万元。有的入猪,有的入鞋,还有的把现洋也拿出来入了股,并将以前的沁记、洪记、等四个合作社,统一于该社领导,并决定“农忙多放款,农闲多组织大家搞副业生产”的方针,以下是几个具体办法:(一)用五分之三的资本往出放款,纺织四分到五分利,互助运输六分到八分利。经商一角到一角五分利。如遇婚、丧、疫病等紧急用项,在五天内可以不付息。社员贷款有优先权。(二)只办定期存款,每月四分利,存三个月以上按五分计算,六个月以上按六分计算,一年按七分计算;(三)款额每股一千元;(四)以五分之二的资本,经营纺织、运输、作坊等,以使资本迅速运转。但业务必须专营,资金必须独立,以免互相拉扯;(五)算帐时要算出群众的盈亏,明确扶植作用,但不放弃平均利润,以便逐渐积累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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