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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秘书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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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4-14
第6版(国际)
专栏:资料

联合国秘书长
秘书长是联合国的行政首长,由安理会推荐经大会任命,任期5年,可连任。秘书长的职能是:在大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和托管理事会的会议中,以秘书长资格行使职权,向大会提交关于联合国工作的年度报告和必要的补充报告,有权把其认为有可能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事件提请安理会注意。此外,根据大会和安理会授权负责有关决议的实施。
联合国成立以来,已有6任秘书长:特里格夫·赖伊(挪威,1946年2月至1953年4月),达格·哈马舍尔德(瑞典,1953年4月至1961年9月),吴丹(缅甸,1961年11月至1971年12月),库尔特·瓦尔德海姆(奥地利,1972年1月至1981年12月),哈维尔·佩雷斯·德奎利亚尔(秘鲁,1982年1月至1991年12月),布特罗斯·加利(埃及,1992年1月就任)。
按照宪章规定,秘书长和秘书处职员只对联合国负责,秘书处是在总部和外地进行联合国组织日常工作的国际工作人员班子,不得请求或接受任何政府的指示。(钟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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