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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药管理局提出尽快建立新药自主开发体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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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4-17
第4版(要闻)
专栏:

国家医药管理局提出
尽快建立新药自主开发体系
本报讯 记者汤李梁报道:1993年元月前,我国将实施药品专利。这意味着长期以来以仿制专利药品为主的路子行不通了。国家医药管理局最近提出,必须尽快建立一个以医药工业企业为主体,科、工、贸联合的我国自主的新药研究开发体系。
在今年1月签署的《中美关于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中,中方承诺修改现行专利法,授予化学发明包括药品的产品和方法以专利权。从而,我国新药创制面临极端严峻的形势。我国至今尚未形成自主开发新药的健全体系,目前直接创制新药的专业人员才3000人。
专家指出,如果我国没有自主创制的能力,就得以高昂的代价从国际上购买生产许可证,还不得不每年再花7亿美元以上去买国外的药品。为此,国家医药管理局强调发挥社会主义制度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统筹规划新药研究与开发。国家医药管理局向全行业提出了建立自主开发新药体系的指导思想,并制订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按照这一规划,国家将用10年时间有计划地建一批新药研究中心、专业试验室、中试基地和数据库,并建立起鼓励开发新药的激励机制,从而形成年开发国内上市新药15个、其中投放国际市场3个的新药开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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