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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为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创造外部条件北京大胆试验“造船助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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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4-19
第1版(要闻)
专栏:

政府为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创造外部条件
北京大胆试验“造船助航”
本报北京4月18日讯 记者颜世贵报道:如何使企业尽快转换经营机制,真正走向市场?北京市的做法是:政府“造船助航”,企业自主选择。
自去年11月第一批6户企业签约“上船”开始,截至今年3月,北京市“上船”企业已达618户,其中全民大中型企业444户。按照市里要求,所有全民大中型企业在今年6月底以前都要陆续“上船”。
转换经营机制是搞好企业的关键。北京市紧紧抓住这个关键,从实际出发,设计制定了8种形式——用他们的形象化的比喻,叫做8条“船”,让企业从中自选一条“船”。
据市体改办介绍,这8条“船”是: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比照实行中外合资企业的部分政策;实行股份制;实行税利分流、税后还贷;实行北京市发展高新技术政策;实行减亏包干;实行改善“两保一挂”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合资、合作政策。
过去,市政府通过行政性的局和总公司来管理企业,现在跳过这些中间环节,直接与企业签订“上船”协议,把属于企业的经营自主权直接交给企业。
市里明文规定,“上船”企业有权调减没有物资保证或没有需方的指令性计划;除国家管理价格的产品外,有权自定产品价格;可以自行从本市有城镇户口的待业人员中招工;能够自主确定和实施自筹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性基本建设和自筹3000万元以下的技术改造项目;可以自主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自行制定内部工资和奖金分配制度,提取的工资总额在增长幅度不超过利税的前提下,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企业具备条件后,可申请外贸经营自主权。
由于改革形式多样,方式民主,程序合理,企业能够顺利“上船启航”,初步形成了“综合部门创造宽松、广大职工苦练内功”的局面。
但“上船”并不等于转换了企业的经营机制,只是为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创造了一定的外部条件。如何解决机制与体制、企业与行业之间的矛盾?企业的主管部门和综合部门如何转变职能?北京市决定在实践中继续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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