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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手脚自主经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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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4-22
第1版(要闻)
专栏:

放开手脚自主经营
本报评论员
安阳钢铁公司实行承包经营12年,企业活力不断增强(报道详见二版)。这一事例再次说明,搞好大中型企业,提高其经济效益,必须深化改革,在转换和完善经营机制上下硬功夫。
转换经营机制的核心是什么?是坚持责、权、利相统一,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面向市场的经济实体。
改革,就是要解放生产力。我们过去长期实行的是单一的计划经济,企业的一切行为,都离不开计划,甚至企业自身,也是政府部门的附属物。经过十几年的改革,这种状况虽然有所改变,但仍然远远满足不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需要。突出的表现是,企业缺乏必不可少的经营自主权。我们常说要引导企业走向市场。市场好比汪洋大海,如果把一个手脚捆住的人推入海里,其后果是不难想见的。
《企业法》指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目标,是使企业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逐步地把那些本来应该属于企业的、在市场竞争中必不可少的权力放给企业,只有这样,企业才能生存,才能发展。不该管的事,别人代管了,不但管不好,还妨碍了人家。当然,放权不等于放任。权力同责任、义务是分不开的。譬如说到自主经营,同时还要说自负盈亏;说到自我发展,同时还要说自我约束。
有一种疑虑:全民所有制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企业能不能真正拥有经营自主权?事实上,两权(所有权和经营权)能否分离、如何分离是个理论问题,更是个实践问题。在改革大潮中,涌现了一大批先进的企业典型。它们通过自己的探索,从不同的方面、以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程度上实现了两权分离。它们经营上的成功,非但没有削弱全民所有制的基础,反而使这个基础更加巩固,更加壮大。经营承包责任制,就是改革中的一大创举。安阳钢铁公司,正是通过承包经营,由死气沉沉变得生机勃勃,把一个安钢变成了6个安钢。我们应该鼓励探索,包括承包制、利税分流、股份制等一切改革的尝试,都要积极支持,因为正确的认识只能从实践中来。
企业能否实现自主经营,固然要靠企业自己去努力,去探索,但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配合。政府职能的转变,是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必要条件。辩证法告诉我们,在特定的环境下,条件是起决定作用的。对此,政府部门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有紧迫感,要在给企业以经营自主权的同时,积极培育市场,建立平等竞争机制,为企业创造一个行使这种权力的良好环境,与企业共同努力,开创千帆竞渡、百舸争流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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