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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建立环保新秩序——强化环境管理工作述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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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4-22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

为了建立环保新秩序
——强化环境管理工作述评
本报记者 谢联辉
编者按:今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将在巴西召开,这是一次研究人类共同遇到的环境与发展问题的重要会议。本报从今天(“世界地球日”)起,开辟《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专栏,介绍我国在环境治理、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探索和成就。我们希望这个栏目能唤起人们对环境问题的关注,更加了解自己在人类迎接严峻的环境挑战中的责任和义务。这个专栏,得到了国家科委、国家环境保护局、林业部、农业部的积极支持和热情配合。
人口不断膨胀的现实社会,在工业化的过程中把人类共同居住的美丽星球,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脏,越来越贫瘠。
背着比任何国家都沉重的人口包袱的中国,在80年代取得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每年以9.6%速度增长,而环境质量状况能维持住比较平稳状态,这是十分不容易的!在新旧世纪之交的90年代,中国能否实现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这仍是我们面临的艰巨任务。有识之士认为,两者协调发展的关键在于能否建立环境保护工作新秩序。
(一)
“文革”时期的纷乱,使我们忽略了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少重大的问题,但是环境问题同人口无计划增长的问题一样,引起了富有责任心的关注。当时,周恩来总理就一再告诫有关负责同志“要以世界公害为镜,看到我们自己存在的环境问题”。在周总理亲自推动下,1972年我国出席了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第一次世界人类环境大会,1973年我国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在动乱年月艰难起步。
当人们一旦从“社会主义没有公害”的盲目性中摆脱出来,看到的是令人担忧的中国环境现状——
50年代末,由于盲目追求高速度,在旧中国留下的工业破烂摊子上,建起了一批缺乏起码防治污染设施的工程;从60年代中后期到70年代初期,受“砸烂”规划、规章制度的思潮影响,在城市中心、居民稠密区、水源地、风景游览区,又建设了一批污染严重的工厂企业。我国大气和水质污染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森林资源锐减,草原大面积退化,沙漠化土地急剧蔓延,水土流失日益严重……面对紧迫的环境问题,必须拿出果断的治乱之策。著名的“三同时”政策在1973年出台了,即:防治污染工程措施必须与生产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文革”一结束,接着又提出了“谁污染谁治理”的主张,国家对167个重点排污单位,地方对近12万个污染源,及时下达了限期治理的项目,并以法律形式强制性推出“排放污染物收费”制度,对工程建设项目施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我们不应该忘记这样一个事实:“文革”十年,我国的经济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尽管这几项治理污染的制度被称为“法宝”,却由于实现环境的制约和规定本身也不够完善,而未能充分发挥作用,无力阻挡已经铸成的环境问题。80年代初期,有关部门对我国环境污染的状况作了专门调查,仅举下面一个数字,就可以看出问题的严重:
环境污染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就达690亿元。
对环境污染的调查,引起了震动。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万里、李鹏立即召集各部委听取有关环境问题的汇报。国务院在1983年最后的一天——12月31日,紧急召开了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这是我国环境保护史上划时代的一次会议。会议确定“环境保护”为我国基本国策,提出了以强化环境管理为环保工作中心环节的总思路。为组织、协调、推动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国务院在会后立即成立了由李鹏兼任主任、中央有关部委负责同志和专家参加的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
(二)
怎样强化环境管理?国务院环委会果断提出——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住新污染关。环委会促使有关部门抓紧时间完善、健全了“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两项制度,只用三五年时间,就使全国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率都接近100%,小型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也向90%迈进。到1991年底,在351个城市中,已累计建成2199个烟尘控制区,面积达8897平方公里;在216个城市中,累计建成1098个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达1803平方公里。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把住老污染关。环保部门在及时完善排污收费管理办法、加紧实施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的同时,又先后推出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污染集中控制”两项新制度,并适时地颁发了强化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条例、标准,使老污染源的控制逐步走上法制的轨道,取得了好效果。据1983年底至1988年的统计,万元工业产值工业废水排放量从358吨减少到221吨,万元工业产值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从6.43吨减少到4.63吨;地表水中重金属、酚、氰排放量分别下降33%、43%、31%,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提高9%;工业废气净化率提高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5%;关、停、并、转、迁了一批耗能高、浪费大、污染重的企业。
环委会根据环保工作地方性强,没有省长、市长、区长(县长)、厂长等行政首长和企业负责同志亲自参与很难落实的特点,从1984年起在各级领导者中倡导开展“办实事,见实效”的活动。截至1987年底,各地结合环境治理项目办了大量实事,许多“老大难”问题迎刃而解。环委会及时总结了“办实事”的经验,相继推出了以各级行政领导人为对象的“任期内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制”、以污染集中区为对象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以污染源为对象的“企业环境保护考核制”。一项顺民意、得人心的活动,孕育出了一整套把责任制引入环境管理的考核机制。
到80年代末,我国就以控制新污染源机制、防治老污染源机制、环境行政管理考核机制为三大支柱(其中包括9项制度)为框架,初步形成了一个多层次的相互补充、有机结合的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体系。这个体系促使我国环保工作由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转变、由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把宏观指导与微观落实结合起来,在防治环境污染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三)
1989年,李鹏总理和宋健国务委员在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提出——建立环境保护工作新秩序,向环境污染宣战。这是分析国际国内严峻的环境形势后,根据我国90年代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的战略任务。
在过去的20年中,我国建立起门类比较齐全的环保科研体系,已经有了300多个环境科研机构,17000多人的科研队伍;建立起日臻完善的环境监测和信息体系,初步实现了环境监测站台网络化、采样布点规范化、分析方法标准化、数据处理计算机化、质量保证工作系统化;建立起初具规模的环保产业体系,已经有了近2000个企业、200多个公司和集团、30多万从业人员、年产值达40亿元的产业大军。
80年代,我们在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的情况下,利用较少的投入初步控制了工业污染发展,主要依靠强化环境管理。90年代国民生产总值要再翻一番,能不能在投入增加有限的情况下,依靠大幅度增加技术防治含量来进一步控制环境污染?这就不仅需要在新的基础上不断充实各项强化环境管理制度及其协调运作的新秩序,还迫切需要建立一个能把环境保护事业方方面面有机结合起来的新秩序。
国家环保局局长曲格平对中国环境保护的道路作了如下概括:环境强化管理体系、科研体系、监测和信息体系、产业化体系的优化组合体。强化环境管理,是这条道路的主要特色,是建立环保工作新秩序的基石。我们向环境污染宣战,成效取决于由新秩序强化的环境管理体系的完善性,取决于环保各方面工作在新秩序组合下产生更强大的控制污染的能力。
我们正在努力建设一种新秩序,我们正在努力开创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道路。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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