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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促事业方兴未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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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4-24
第2版(要闻)
专栏:

贸促事业方兴未艾
郑鸿业
贸易促进工作,是一个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通常是指为发展本国的外向型经济而向本国和外国的工商企业提供多种服务,包括信息、咨询、法律、联络、人才培训和组织经贸展览会、技术贸易洽谈会等。越是商品经济发达的国家,其贸易促进工作也就越活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中国贸促会)成立于1952年5月4日。40年来,在政府和各方的支持下,对外交往日益广泛,业务领域不断扩大,全国贸促工作网络逐步形成。
贸促工作步步深化
在50和60年代,中国贸促会通过人员互访、签订民间贸易协定、互办展览、参加有关国际会议、互设民间贸易代表处等活动,突破了当时西方国家对新中国实行的“封锁禁运”政策,促进了中国同外部世界特别是一些西方国家的民间贸易的开展,起到了“以民促官”的作用。
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之后,中国贸促会根据自身的特点,确定了新的工作方针:在促进对外贸易的同时,还积极促进引进外资,促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促进各种形式的中外经济技术合作。从此,中国贸促会把工作领域从贸易界逐步扩展到工业界、技术界、银行界、知识产权界、信息咨询界以及众多的国际组织。
中国贸促会于1986年5月起实施了会员制,并于1988年6月起同时使用“中国国际商会”的名称。这是贸促体制上的重大变革,它更加强调面向国内外经济实体,完善服务手段,为外向型企业会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到目前,中国贸促会已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50多个商会、工商联合会、外贸协会以及其他贸促团体和组织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并同其中40多个国家的对口组织签订了合作协议,同一些国家的商会还建立了联合机构。中国贸促会及其所属有关部门已经加入了国际博览会联盟、国际许可证贸易工作者协会、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会、国际海事委员会、国际仲裁协会、世界中小企业协会等国际组织。
贸促手段日趋多样
中国贸促会经常接待来访,组织出访考察,同国外对口组织及有关国际组织开展业务合作,举办和参加国际会议及其他多边活动等。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继续通过民间渠道,促进同尚未建交的国家的贸易活动。例如,1985年7月,我会同印尼工商会签订了《关于恢复直接贸易关系谅解备忘录》,使两国自1967年中断了的直接贸易关系得以恢复;1987年我会派出企业家代表团访问沙特阿拉伯,并于1989年首次赴利雅得举办中国出口商品展览会;1990年10月,我会同大韩贸易振兴公社达成了互设代表处的协议,1991年双方又签署了《中国国际商会和大韩贸易振兴公社关于贸易的协定》,促进了两国民间经贸关系的发展。我会同其他一些未建交国家的民间机构也有业务接触。
近年来,我会还积极开展了同台湾工商界的联系与合作。1989年12月,由我会牵头组成的“海峡两岸经贸协调会”同由台湾工商界人士组成的“海峡两岸商务协调会”在香港同时成立,并签署了合作协议书,为促进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40年来,中国贸促会已先后在128个国家和地区举办出国展览会和参加国际博览会600多次,共接待海外观众3亿多人次;在北京组织接待了外国及港澳地区来华展览会500多个,在全国各地安排了国外来华经济贸易和技术展览会近2000个,并在展出期间举办了数万项技术交流和座谈会。
从1989年起,中国贸促会每两年举办一届北京国际博览会,有些专业性展览会已实现了定期化。
中国贸促会附设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在国际上赢得了良好信誉。中国贸促会还办理涉外专利代理、涉外商标代理、出证认证、海损理算等经贸法律事务,通过编辑、出版、发行有关对外经济贸易的报刊和其他出版物,积极开展对外经贸宣传。
贸促事业方兴未艾。我们将继续奋力开拓,为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商会的发展道路而不懈努力。
(作者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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