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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区义务普法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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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4-24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老区义务普法队
李庆年 李尚志
济南军区后勤某部驻在素有“胶东屋脊”之称的牙山腹部。这里是革命老区,远离乡镇,婚姻纠纷等涉法问题时有发生。于是,部队领导挑选了一批法律理论水平较高的官兵组成了普法宣传队。他们经常到周围的8个村庄进行普法教育,结合一些正反两方面的案例,宣讲《刑法》、《民法》、《婚姻法》和《军事设施保护法》等常用法律,帮助驻地群众熟悉法律规定,学会分清是与非的界限。打那以后,地方青年主动维护军事设施。部队禁区的1万多米铁丝网经过群众承包的农田山林,一直都完好无损;禁区内的树木再未发生过被盗伐现象。
部队驻地下阁子村有个姓张的青年,从小失去父母,天不怕,地不怕,一度成为远近有名的“惹不起”。普法宣传队听说这个情况后,就和村党支部一起研究制定帮教方案。他们多次与小张谈心,耐心地讲解法律条文,帮他逐步树立起明确的是非观念;对于他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部队创造条件,帮助他重新安排生活。经过部队普法队的教育和帮助,他有了很大的转变,成了村里的好青年,后被村委会推荐到镇里工作。这几年来,部队普法宣传队先后教育和帮助12名有劣迹的青年有了显著变化,帮助各村解决了一些“老大难”问题。他们被群众誉为“老区义务普法队”。
由于这个部队普法成果显著,去年,被烟台市政府评为“双拥共建先进单位”,驻地下阁子村被栖霞县政府评为“文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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