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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营“小律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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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4-24
第4版(要闻)
专栏:新闻特写征文

军营“小律师”
贾圣尧吴恒权
4月18日下午,全军普法先进单位的北京军区某高炮团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咨询活动。台下,战士们提问踊跃;台上,被誉为军营“小律师”的8名战士对答如流,准确无误。在场的官兵和来宾不时报以热烈的掌声。
法律咨询活动正在紧张进行,谁也没有料到,正在这里检查指导工作的北京军区副政委王福义中将突然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司法部的来宾提问。顿时,台下一片寂静;台上的“小律师”也显得有些紧张。他们虽然曾为部队讲授法律课270多场,妥善处理各种纠纷70多起,帮助官兵处理各种涉法问题140多起,但面对面地解答专家的提问还是头一次。
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法行政法室副主任佘海宁首先提问:“有一男子,婚前有5间平房,婚后又建了5间。现在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也表示同意,但提出要分10间房中的5间。请问女方提出的要求合法吗?”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佘海宁的话音刚落,战士曲战术站起来回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3条和第33条规定,女方提出的要求不完全合法,她只能分得与男方共同建的5间房的一半。”
“答得对!”佘海宁不禁带头鼓起掌来。全场掌声雷动。
“我还要再问。”佘海宁紧追不舍:“在分房时,是否拆开其中一间?”曲战术不加思索地答道:“这应具体分析。法律规定,在分割共同的固定财产时,应以不损害其效用为目的……”
“答得好!”掌声又响起来。
接着,司法部宣传司副司长刘一杰提了一个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小律师”周建国给予了令人满意的回答。
中央军委法制局的法制员朱建业、北京军区军事法院审判员李志宏也分别向“小律师”们提问,得到的回答依然是那样的准确、流畅。
咨询活动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来宾们对军营战士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赞不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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