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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即将实施国务院台办发言人发表谈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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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4-26
第4版(要闻)
专栏: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即将实施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发表谈话
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 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即将于5月1日起实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李庆洲今天就此向本社记者发表了如下谈话:
近年来,在两岸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两岸关系不断有所发展。台湾方面来大陆从事旅游、探亲、交流、投资等活动的人员明显增多,各个领域的交流活动日渐密切。随着两岸关系的发展,两岸民众迫切要求自身合法权益及安全得到法律上的保障。为此,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作为台湾海峡两岸中国公民往来的第一部行政法规,《管理办法》充分体现了一个中国的原则,既考虑到两岸关系的现实状况,又考虑到为两岸公民往来提供便利条件,这是一部有利于维护两岸人民利益的行政法规。
我们注意到了最近一段时间台湾各界对具体执行这个《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的反映。针对这个问题,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已经作了说明。应当指出,在台湾居民在香港、澳门申办大陆旅行证件交验相关证明问题上,不存在对几年来已经证明既行之有效又便利台湾居民的做法予以改变问题。台湾方面的个别人对此不负责任地妄加推测,歪曲我们制定这个《管理办法》的本意,致使在台湾民众中造成不必要的误解,这是极为不妥当的。
我认为,两岸关系发展到今天实属来之不易,双方都应倍加珍惜。希望台湾有关方面和人士能本着加强了解、增进共识的精神,积极创造条件,为促进海峡两岸关系健康正常的发展,为推动祖国和平统一事业早日实现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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