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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通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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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3-07
第2版()
专栏: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通告
我们伟大的盟邦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部长会议主席、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书记约瑟夫·维萨里奥诺维奇·斯大林同志不幸于一九五三年三月五日晚间九时五十分(莫斯科时间)逝世。为了表达中国人民对于伟大的斯大林同志——全世界劳动人民的伟大领袖、中国人民最敬爱的朋友和导师的无限沉痛的哀悼,为了表达中国人民对于伟大盟邦领袖的崇敬,特规定:
(一)北京、天津、沈阳、上海、武汉、广州、重庆、西安、旅大、哈尔滨、迪化、满洲里十二个城市应于莫斯科殡葬典礼的同日举行追悼大会,日期另行通知。
(二)全国从县以上行政地区一律由当地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工矿、企业、部队、机关、学校和人民群众于三月九日联合举行追悼大会,在追悼大会上,由地方人民政府首长担任大会主席,并由同级的中国共产党党委书记作关于斯大林同志生平事业的报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一九五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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