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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判处一批严重刑事罪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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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4-3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北京判处一批严重刑事罪犯
本报讯 4月28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罪犯宣判大会,判处了一批犯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盗窃、流氓、危害公共安全、诈骗、贩运伪造国家货币等罪行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焦艾英、秦燕平、王嘉鹏等14名罪犯分别被一审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10年以上有期徒刑。强奸犯、抢劫犯宋青松罪当判处死刑,因能主动坦白罪行并揭发同伙,被从宽判处无期徒刑。 (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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