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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旅社昨起接受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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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5-02
第4版(要闻)
专栏:

香港中旅社昨起接受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本报香港5月1日电 记者魏亚南、徐运平报道:《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自今日起开始实施,香港中旅社今日正式接受台湾居民申请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入境大陆签注》。截至发稿时为止,已受理了近500名台湾居民申办。
有关方面负责人对记者说,自1987年11月以来,来大陆探亲、旅行、经商的台湾居民已达300万人次。随着海峡两岸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两岸同胞的交往将越来越密切。国务院今年1月7日发布了《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它的正式施行,对保障海峡两岸人员往来,促进各方交流,维护社会秩序和两岸关系的正常、健康发展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就是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而开始签发启用的。
香港中旅社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香港中旅社是受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委托,接受台湾居民申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取代以往的旅行证。
这位负责人说,对台湾居民在申领新证时交验相关证件,仍然是过去的一贯做法,并没有提出新的要求。新的旅行证件将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提供方便和保障。过去的旅行证只能在有效期3个月内使用,新证有效期限为5年,台湾居民每次入境只须一个工作日申领签注即可,不需要过去那样每去一次大陆都要重新办理证件。为便于新旧旅行证件的交替,在申办通行证的同时,旧的旅行证仍会发放至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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