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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实践证明外商投资利国利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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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5-03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深圳实践证明
外商投资利国利民
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以来,外商投资企业一直保持较佳的发展势头,经济效益普遍良好。从1980年至1991年,累计向市税务部门交纳税款近15亿元,其中去年交纳税款近5亿元。国家得到了逐年增加的收益。
至去年底,已有28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商在深圳投资,已办税务登记企业3302户。今年第一季度,前来投资的外商更多。目前,到特区投资的外商不但数量增长,结构和项目水平也有很大提高。
对外商投资企业,深圳市税务部门坚持“保护”和“管理”的原则。首先是保护外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市税务部门坚决贯彻国家的税法规定,按照产业政策,该免税的给予豁免,该减半的给予照顾,保证外商投资者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有利可图,以增强特区的吸引力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活力,因而外商投资企业经济效益普遍良好,去年其工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70%;税收约占市级工商税收的24%,其中外商投资企业交纳税款500万元以上的就有10家,征收税款9965万元。在保护投资外商合法利益的基础上,市税务部门切实加强税务管理。尤其是近几年,改革了传统的征管模式,强化了税收审计、稽查力量,加强对企业财务的监督,通过科学化和专业化的管理,减少税款的流失,维护国家的权益。
(4月19日《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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