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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出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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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5-04
第2版(经济)
专栏: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出台
本报北京5月3日讯 记者刘国胜报道:机械电子工业部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制定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已于5月1日正式受理软件著作权登记。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分七章共五十条,分别对登记的主体、客体、申请手续、审查与批准、登记机构的性质与职责、登记注册与公告内容以及期限、费用项目等作了详尽的规定。该办法规定,可登记的软件为“《保护条例》发布以后发表的,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软件”,同时规定“在《保护条例》发布以前发表的,并未进入公有领域的软件的著作权登记,可在本办法实施以后的一年内办理”。机电部将负责计算机软件登记的组织管理工作,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具体登记工作委托中国软件登记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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