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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养 病有所医 居有其屋深圳社会综合保险改革方案出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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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5-05
第1版(要闻)
专栏:

老有所养 病有所医 居有其屋
深圳社会综合保险改革方案出台
本报深圳5月4日电 记者王楚报道:深圳市“养老、医疗、住房”社会保险综合改革方案今日正式出台。
该方案显示了特区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居有其屋”;也标志深圳社会发展进入到一个建立“多劳动、多贡献、多积累、多保障”的保险机制新阶段。
方案历时3年,登报广泛征求全市人民群众意见,数易其稿。出台方案共8章56条,以及实施细则41条。
值得一提的是,该方案兼顾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吸收了国际上发达国家成功的社会保险经验,根据深圳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在青年、中年、老年三个不同区间的需求,采取社会统筹,互助共济,风险共担,权益平等原则;同时,也兼顾了老职工的切身利益。
深圳出台社会综合保险方案,调整各方利益,革除现行弊端,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深圳市政府从今天起,在市内6个企事业单位,一个镇试点,取得经验,8月1日在全市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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