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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城名山的“保护神”——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保护名胜古迹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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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5-08
第4版(要闻)
专栏:

名城名山的“保护神”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保护名胜古迹纪实
本报记者 张何平 李舸
素有“楚汉名城”之称的长沙,为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为了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近年来,长沙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利,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保护贾谊故宅旧址
西汉著名政论家、文学家贾谊,曾被贬谪长沙,为长沙王太傅,故而后人又称贾谊为“贾长沙”。贾谊故宅历有兴废,清光绪元年(1875年)定名为贾太傅祠,1938年在长沙“文夕大火”中被毁。后来,连贾谊故宅的确切地址究竟在何处,也众说纷纭。
1988年6月,坐落在长沙市西区太傅里的市信托贸易公司改造危房时,在基建工地挖掘出三块石碑。有关部门确认此地即为贾宅原建基址。
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必须保护好贾谊故宅旧址。1988年8月初,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接到市文化局等单位要求市信托贸易公司停止基建、易地拆迁、保护贾宅旧址的报告后,立即进行实地调查。9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协调各方,妥善处理,保护好贾宅旧址”。随后,市国土局下达了停工通知。但由于政府部门有关人员对保护历史文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同年12月又批准了市信托贸易公司的请求,恢复施工。市人大领导于当天致函市人民政府,要求采取坚决措施,立即停工。贾谊旧址被保护下来,现正在规划修复。
狠狠打击盗窃走私犯罪
历史上名人荟萃的长沙,古墓遍布。
近几年盗墓之风屡禁不止。原因何在?在市人大常委会议上,委员们认为,主要原因还是打击不力。比如犯罪分子陈新民,从1986年起,携带炸药、雷管、手枪,大肆进行盗墓活动。以他为首的团伙共盗墓44座,获赃款7.4万元,家中还藏匿各种文物358件。这样一个重大盗窃走私犯罪分子,却有着“九擒、六纵、三脱逃”的怪事。
“陈犯一日不抓,我们寝食不宁。”市人大领导决定干预此案。他们以陈案为突破口,督促执法部门狠狠打击盗墓和文物走私犯罪活动。在各方配合下,1991年3月捕获了陈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依法判处陈犯死刑,涉及此案的个别执法人员也受到应有的惩处。这一重大案件的处理,震动了长沙。
保护“绿色明珠”
岳麓山堪称一颗“绿色明珠”,长沙市政府有关部门曾采取了多种措施予以保护。但由于各种原因,在风景名胜区内侵占土地建房、修坟、盗伐树木、占道经营等屡禁不止,成为全市人民关心的“热点”问题。
代表人民意愿的“加强管理,立法保护好岳麓山风景名胜”的议案,由市人大九届二次会议批准立案了。从1989年起,市人大常委会开始了艰苦细致的调查研究,历时1年,正式颁布实施了《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法规公布之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关部门运用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介广为宣传;并建立管理机构,划界定桩,明确风景名胜区范围;编制保护、建设风景区规划;组织人大代表实地察看、检查,严肃处理违法事件等。仅1991年,在岳麓山风景区内就拆除违章建筑11处、临时摊点19个,查处新的违章建房4起,搬迁违法葬墓4座。
名山在法律的保护下充满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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