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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出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新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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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5-08
第5版(理论)
专栏:抓住时机发展自己

闯出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新路
中共厦门市委书记石兆彬
邓小平同志年初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读后备感亲切,深受鼓舞。小平同志说,要“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关键是发展经济”。“有条件的地方要尽可能搞快点,只要讲效益,讲质量,搞外向型经济,就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我们厦门特区十年发展的事实,充分表明这一论断的客观真理性。
厦门经济特区建于1981年。十年多来,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充分运用中央赋予特区的特殊政策,立足厦门实际,走一条“讲效益,讲质量,搞外向型经济”的路子,取得了显著成效。1991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达119.49亿元,财政收入达11.84亿元,比1980年分别增长了6.77倍和5.46倍,经济持续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是全国率先进入小康水平的城市之一。
打好基础 开创全方位开放格局
厦门是我国一个历史悠久的对外通商口岸。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厦门作为海防前哨,城市建设发展缓慢。在辟为特区之初,基础设施严重滞后,远远不能适应开展对外经贸活动的要求。当时,解决好投资环境问题,为对外开放创造基本条件,是当务之急。为此,我们按照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大胆引进外资,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快步建设基础设施。经过三年多的艰苦奋斗,先后建成了高崎国际机场、东渡港万吨级深水泊位、供水供电等大工程和先进通讯系统,并完成了湖里工业区建设工程,为吸引外商投资、发展外向型经济创造了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1984年,厦门特区迎来了第一次外商投资高潮。
随着对外开放范围的不断扩大,基础设施不相适应的问题又突出起来。对此,我们始终坚持“基础设施先行”的方针。面对资金不足,我们除了采取“筑巢引凤”外,又采取“以地养城”、“引凤筑巢”(即实行土地批租、引进外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确保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使投资环境不断完善。同时,注重投资效益和协调发展,做到开发一片,建成一片,收效一片。与1980年相比,十年间,全市日供水能力增加2倍,邮电业务总量增长19.1倍,海港吞吐量增长2倍,航空港客货运量跃居全国第六位。湖里工业区规划合理,土地厂房使用率高,累计上缴税收相当于该区开发投资的4倍多。
当今世界,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发展迅猛。去年以来,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迎接特区建设第二个十年的到来,我们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调整投资结构,加快小东山科技园区、“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逐步形成不同层次、不同规模、不同资金来源的众多卫星工业小区,使之逐步与外商投资的大、中、小项目所需的基础设施相适应,为形成厦门特区的全方位大开放格局和发展高技术产业,创造了较好的条件。
不失时机大力发展自己
厦门面对台湾,毗邻港澳,是我国著名侨乡和台湾同胞的主要祖籍地。大力发展对台经贸合作,促进我国东南沿海经济的发展,是厦门经济特区肩负的重大使命。我们遵循“理解侨心,保护侨益,运用侨力,引进侨资”的原则,抓紧落实党的有关侨胞、台胞政策,“深交老朋友,广交新朋友”,为引进外资、侨资、台资牵线搭桥。这些措施有效地激发了广大侨胞和港澳台胞建设家乡的巨大热情。
随着海峡两岸局势的逐步缓和,两岸经贸的合作与交流日趋密切。我们顺应这一发展趋势,抓住各种有利时机,大力吸引台资。1987年,由于采取了“以侨引台,以港引台,以台引台”的做法,台胞投资剧增。台商投资的热潮又带动了港澳侨和外商的投资积极性,厦门特区迎来了第二次外商投资高潮。1989年5月,国务院批准我们的建议,厦门经济特区及市辖的杏林、海沧地区划为台商投资区。这为厦门特区大量吸纳台资、外资,促进外向型经济新格局的形成,把两岸经贸关系从产业合作推向区域性开发的新阶段,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到1991年底,厦门共批准台商直接投资合同504项,台商投资金额10.16亿美元。现在,台商已经成为厦门特区最大的经济合作伙伴。
外向型经济既是区域性的,也是国际性的。厦门特区只有紧紧抓住时机,使特区经济走出国境,与亚太经济和世界经济市场融为一体,才能使自己不断发展壮大。为此,我们进一步扩大经济特区对外开放,形成“以台为主,侨台并举,台港侨外联动投资”的态势。同时,我们注重高起点,积极引进以兴办生产型、出口创汇型和技术先进型项目为主的外资。至1991年底,全市批准境外企业代表处394家;开业投产的三资企业713家。1991年三资企业工业产值达56.33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52.3%;三资企业工业品出口产值占其总产值的82.1%。现在,厦门已成为我国东南沿海对外经贸交往的重要商口和基地。
在横向经济联合方面,以内地到特区兴办工贸结合的企业和开展科技合作为主,加强特区外引的基础,提高特区综合经济实力,增强特区对外开放和对内辐射能力。到1991年底,全市有内联企业1195家,引进内地资金9.03亿元。通过外引内联,实现了老企业的技术改造,优化了产品结构。现在,全市已经形成电子、轻纺、机械、化工、食品和建材等六大支柱产业。1991年全市产品出口交货产值比1980年增长40.3倍。我们还创办了高技术企业集团和一批高技术三资企业,大大提高了特区经济发展的水平。经过十年的发展,科学技术已经登上厦门特区的经济舞台。“八五”期间,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将形成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工程等组成的产业群。不难预见,随着高技术产业的迅速发展,科学技术将在厦门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深化改革 大胆试验
经济特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窗口。它既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又是改革开放的试验区。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是相辅相成的,深化改革为扩大开放准备前提条件;扩大开放为深化改革创造物质基础,提供实践经验,促进改革向更大的范围和更深的层次发展。敢不敢深化改革,能不能扩大开放,这是衡量我们思想是否解放的重要标志。为此,我们大胆试验,努力探索,逐步深化体制改革,使之与特区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相适应。
一是改革外商投资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引进外资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经过探索、试验,去年我们大胆改革机构,成立了外商投资工作委员会,由其直接行使对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和外资企业的管理职能,同时实行引进项目的洽谈与审批分开的原则;行政部门不直接洽谈项目,由咨询服务公司承担项目的洽谈业务和为外商代办手续等服务工作。这些措施促进了政企分开,简化了审批程序,有效地加快了外商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开业投产的速度。
二是改革企业经营机制,逐步把企业推向市场。为此,我们全面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全面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大胆改革企业分配制度,实行多种形式的工资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改革企业劳动人事制度,实行用工合同制和干部聘任制。与此同时,我们还进行了相应的税收改革。1988年,我市率先对国营企业实行“税利分流”,降低所得税,取消调节税,改税前还贷为税后还贷,税后承包上缴利润。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这项改革是成功的,它增加了企业自主权,提高了企业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能力,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也有了明显增强。
三是改革对外经贸体制,不断提高对外开放度。我们按照“政企分开,自负盈亏,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的原则,逐年批准一批进出结合、工贸结合的地方外贸企业,使一批有出口能力的工业骨干企业直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一些内联企业也被赋予进出口权,充分发挥特区外贸经营体系的各自优势。我们还通过采取组建外贸集团等措施,使特区外贸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至1991年底,厦门口岸外贸进出口总值达17.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了47.2%。
四是改革宏观调控体制,培育市场体系。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为了适应“讲效益,讲质量,搞外向型经济”的需要,我们还积极稳妥地改革计划体制和管理方式。我市积极建立和发展生产要素市场,大力发展特区的市场体系。如在生产资料市场方面,建立生产资料贸易中心、钢材市场和汽车交易中心等,使特区的生产资料供求从特区建立初期以计划分配为主转向以市场调剂为主。在房地产市场方面,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初步形成了外向型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体系。在技术市场方面,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推进技术市场不断发展,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开放型的格局。在计划体制方面,逐步减少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计划工作的重点逐步转为抓好总量控制,强化综合平衡,制定产业政策,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引导经济发展。
十年建设,厦门经济特区的外向型经济由初创走上了发展阶段,逐步展现了厦门作为海港城市的高梯度、全方位的大开放格局。十年的实践告诉我们,面对国内外的激烈竞争,必须始终把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深化改革开放,解放思想,大胆试验,抓住时机,加快发展,才能使特区外向型经济隔几年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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