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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首次与外国公司签订南沙石油勘探合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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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5-09
第2版(经济)
专栏:

我首次与外国公司签订南沙石油勘探合同
本报北京5月8日讯 记者费伟伟报道: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与美国克里斯通能源公司今天在京签订了中国南海万安北—21合同区石油合同,这是我国首次与外国石油公司签订南沙地区石油勘探合同。
该合同区位于南海南沙西部水域,面积25155平方公里,水深300—700米。按合同规定,克里斯通能源公司将承担全部勘探费用和风险,并在规定的勘探期内完成物探和钻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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