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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周村居民合作建房锦州危旧棚户喜迁新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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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2-12
第2版(经济)
专栏:

淄博周村居民合作建房
锦州危旧棚户喜迁新居
本报讯 记者贾建舟报道:在城市住宅建设上往往存在这样一个问题:新区开发较快,占用了城郊大量耕地;旧区改造缓慢,市民居住条件和城市面貌得不到应有的改善。而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采取个人出资、单位资助、政府扶持的办法合作建房,不仅较好地解决了上述难题,而且有效地缓解了住房矛盾。春节前夕,这个区城镇住宅合作社兴建的4.5万平方米住宅已经竣工,有500多户人家高高兴兴地搬进了新居,另外还有8万平方米住宅正在加紧建设中。
去年4月成立起来的周村区城镇住宅合作社,已发展入社企事业单位40个、居民600多户,共吸收资金1300多万元。住宅合作社是城镇居民为解决自身住房而自愿参加的公益性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实行个人出资、单位资助、政府扶持的原则,由城镇居民自愿参加,民主管理,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在筹资过程中,个人承担住宅的本体造价,单位负责拆迁征地和配套费用,政府免收有关税费。
本报讯 1月21日,在沉寂半个世纪的锦州市原日伪东棉纱厂劳工房旧址上鞭炮齐鸣,一派喜庆气氛。一年前从这里动迁走的危旧棚户房居民笑逐颜开地搬入新楼。
搬家队伍中,市委书记邵秉仁、市长胡占山等领导格外引人注目。他们像自己喜迁新居一样,时而一起搬运,时而谈笑风生。从9岁起住进“劳工房”的退休老工人任久荣说:“住新房,又有市领导给搬家,我可一步上天堂了!”至此,全市修建的85500平方米专门用来解决困难户的新房已全部竣工,1388户居民迎来乔迁之喜。
1978年以来,锦州市尚有2000多户人均居住面积不足2平方米的住房特困户,历史遗留下来的“劳工房”、“窑子街”等39万平方米破旧危房还没有彻底改造。市里提出走集资改造、合作建房的路子,得到了全市干部群众的广泛支持。危房改造区的广大住户表示,这几年生活改善了,出几千元钱解决住房困难能承受得了。许多人争着早动迁,早签协议。现在搬入新居的回迁住户,居住面积普遍增加3至4倍,楼内煤水电齐全。(刘增兴 孟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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