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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祖先和后人的目光——国家文物局局长张德勤谈文物保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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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5-11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面对祖先和后人的目光
——国家文物局局长张德勤谈文物保护
本报记者李泓冰孟西安
文物是当今社会上的一个热门话题。日前,记者就一些读者关注的问题,走访了正在西安主持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的国家文物局局长张德勤。
记者:这次国家大幅度地增加文物保护经费,很令人振奋。请问将如何区分轻重缓急,来安排这笔资金?
张德勤:国家的这批资金投向只能是突出重点,着眼于抢救,决不能搞“全面开花”,到处“撒胡椒面”。立项补助的主要依据应当是文物自身价值的高低和损坏程度的深浅,当然也要适当考虑社会政治影响和综合效益,并在条件大体相同的情况下给老、少、边、穷地区一些政策倾斜和照顾。特别要强调的是,维修保护文物古迹,必须严格遵守“修旧如旧”、“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对原有的旧材料、旧构件应尽量加以使用,即使是那些不能保持原有功能的有价值的旧物,也应选取一部分镶嵌在显眼的部位,以满足人们的怀古之情。
记者:近年来,有同志提出过“卖几个兵马俑,如何?”的想法,想以此解决文物保护资金短缺的问题。今年人代会上有的代表亦有此议,一些新闻媒介纷纷予以报道。您对此有何评价?
张德勤:我们能够理解提出这种想法的同志们的心情和动机,但不能同意。鸦片战争以后,我国的大量珍贵文物或被帝国主义列强无情焚毁,或被他们劫夺占有,中华民族在心灵深处至今留有伤痕。今天我们处理这类问题,不能不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感情,并对子孙后代负责。珍贵文物,特别是国宝级文物,往往是国魂民魂之所系,有的甚至已成为国家和民族的象征。兵马俑卖几件到国外,不仅仅是简单的空间位置的转移和关系到地下军阵完整的问题,而且是关系到国家民族尊严的大问题。因此,我们对这类珍贵文物只能当守护人,不能当“败家子”,决不能急功近利,轻言“拍卖”。但是,对非国宝级的文物,特别是重复品较多的文物,我们将考虑适当投入市场,内销或外销。我们还将研究如何参与国际文物市场的问题,使国家允许外销的文物能获得最佳效益。同时以最有利的价格收回流失在国外的文物珍品。
记者:请问,对于文物市场的管理有哪些改革措施?文物市场有没有可能有限度开放呢?
张德勤:当前文物市场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文物黑市交易日趋活跃,非法商贩倒买倒卖文物,牟取暴利,珍贵文物每天都在流失境外。我们的文物市场管理实际上只管住了自己的文物商店,捆住了自己的手脚。但是,文物市场管理工作的改革只能从实际出发,本着既积极又慎重的态度,在现行政策的大框架内进行。着眼点是改善文物商店的经营管理,逐步解开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上的束缚和障碍,开通文物的内销、外销和调剂的渠道,使文物商店有源源不断的资金和积极性来收购社会上的珍贵文物。与此同时,要坚决堵塞和打击文物黑市。总之,要开前门,堵后门,对文物市场实行有效管理。
国家文物局已经决定,筹集一笔专项资金由“中国文物流通协调中心”选择若干地点,以合理并富有竞争力的价格集中收购一批“超限”的、或价值较高的文物;这些从“虎口”夺回的文物,将一部分供博物馆收藏,一部分投入流通,内销或外销,待收回资金后再滚动扩大。
记者:请问盗墓风难以禁绝的主要症结何在?有什么具体对策?
张德勤:盗墓成风,主要是犯罪团伙作案,其次也由于一部分人愚昧无知,道德观念上出了问题。对于前者,只能也必须给予严厉打击。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一项规定,凡盗掘古墓者均为刑事犯罪,罪大恶极者可以判处死刑。现在,在盗墓活动严重的省份已经开始了严厉的打击活动,今后更会严格执法,务必把这股风煞下去。对于愚昧无知的那部分人,主要是进行教育,将《文物保护法》宣传到家,把保护祖国文物人人有责的道理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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