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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行政级别”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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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5-12
第1版(要闻)
专栏:今日谈

企业“行政级别”考
纪登刚
众所周知,我国的企业特别是国营大中型企业,都有一个与行政机关相比照的级别。有的被定为“科级”,有的被定为“处级”,等等。那么这些企业的厂长(经理)的级别也就自然定型了。不管这些企业领导经营的成绩如何,即使严重亏损,调出这个单位后的职务级别也不会降,上级组织总要给他安排个相当的“位置”。这种情况给企业的管理和干部的任免流动造成了很大困难,无异于自缚手足。
本来,企业属经营性质的实体,不是行政组织。企业的规模,由其固定资产金额和职工人数决定,而且企业不论大小,都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都要面向市场,考察企业主要应从体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综合指标着眼。国家对企业依法征税,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显然,“行政级别”决定不了企业的兴衰,它只会成为企业干部“铁交椅”的“保护伞”。
我认为,在转变企业机制改革中,取消企业的“行政级别”,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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