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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17日举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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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5-1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第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17日举行
本报讯 中宣部、民政部、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解放军总政治部、武警部队政治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近发出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有关条款规定,第二次“全国助残日”将于1992年5月17日举行。从1992年第二次“全国助残日”开始设立主题。这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主题是:走进每一个残疾人家庭。
通知说,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送温暖是第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主要内容。宣传残疾人保障法仍然是这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共同组织好第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各地党委宣传部门应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近年来的发展,残疾人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和社会上扶残助残的先进事迹;民政、司法、教育、卫生、文化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助残日活动,推进残疾人保障法及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的贯彻实施;各驻军和武警部队应将助残日与学雷锋、拥政爱民、军民共建等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抓紧抓好;各地工、青、妇和残联组织应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立足于办实事,为残疾人送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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