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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又一重要措施我国将实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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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5-12
第4版(要闻)
专栏:

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又一重要措施
我国将实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
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 国务院生产办公室、国家教委和中国科学院近日联合发出通知,从今年开始,在全国组织实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
实施这项工程旨在建立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密切而稳定的交流、合作制度,逐步形成产学研共同发展的运行机制,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科技与经济密切结合的道路。
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将分阶段进行,从1992年到1994年为第一期。计划在这一阶段全国实现转让、合作开发5万项新技术、新产品;在每个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投产若干个换代型、可以达到规模效益,并对结构调整有重大作用的拳头产品;在全国形成2至5个有一定规模、能开拓新市场的高技术产业;促成一批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与高等院校、中科院所属院所建立密切和稳定的联系,并使科技人员交流制度化,共建和完善一批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
第一期产学研工程包括三个内容:
一是组织编制并实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项目计划。凡企业与高等院校、中科院所属院所之间已达成协议,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结构调整方向的项目,经过筛选可纳入“项目计划”;
二是组织编制并实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高技术产业化计划,将高等院校、中科院所属院所分散的高技术优势,和现有从事该技术领域生产的企业组织起来,形成若干个网络,每个网络由若干个企业、高等院校、中科院所属的院所参加。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建立起研究开发——批量试制——规模生产——市场销售一条龙的体制,逐步形成对国民经济有较大影响的高技术产业,并引导网络内企业与高等院校、中科院所属院所逐步组建起集团。对网络内的高技术产业在研究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方面配套给予支持;
三是增强企业技术开发能力和增加科技发展的后劲。促进并组织企业、高等院校、中科院所属院所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共用,制订有偿使用办法;进一步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中科院所属院所的科技人员的交流,有计划的组织高等院校、中科院所属院所为企业培训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制定人员交流的办法;通过典型示范并制定相应政策,以共建和完善多种形式的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制定政策法规,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中科院所属院所正确处理合作中的知识产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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