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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德胜严重违法违纪受查处吉林省纪委监察厅要求将此案作为反面教材向全省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和反腐败教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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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2-12
第4版(要闻)
专栏:

朱德胜严重违法违纪受查处
吉林省纪委监察厅要求将此案作为反面教材向全省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和反腐败教育
本报讯 记者李安达报道:中共吉林省纪委最近严肃查处了吉林省农副产品进出口集团总公司董事长朱德胜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给予朱德胜开除党籍处分,吉林省监察厅决定撤销朱德胜的省农副产品进出口集团总公司董事长职务,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共吉林省纪委和省监察厅就此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把朱德胜一案作为反面教材,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和反腐败教育。
现已查明,朱德胜在对外经济活动中严重损害国家利益。1988年10月,经朱德胜同意,吉林省粮油公司与朱定居香港的女婿开办的企业以比同期外销的最低价每吨还低25美元的价格,签订了出售甜菜粕合同,给国家造成损失人民币12.06万元;朱德胜指使有关人员在1990年出口高粱贸易中,以吉林省粮油公司的名义代替其女婿在香港开办的企业执行合同,以退差价款的方式将本应属于吉林省粮油公司的利润2.4182万美元送给其女婿,折合人民币12.66万元;1990年11月,朱德胜擅自决定,与其女婿的企业签订延迟结算协议书,使其女婿占用巨额货款329.37万美元达95天,仅利息就给吉林省粮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20.17万元;1990年3月,经朱德胜批准,以预付货款的名义使其女婿占用吉林省粮油公司资金50万元长达14个月。
朱德胜还利用职权为其子女和亲属谋利。1988年,朱德胜批麻袋给一个单位,收受该单位一套住房(使用权)给其弟居住至今;1989年朱德胜本人和有关人员向吉林省粮油公司在深圳的所属单位做工作,使其大女儿(1989年6月定居香港)只花10万元就买得一套价值22.19万元的住房产权;1990年7月,经朱德胜同意,其大女儿从吉林省粮油公司批得10.1万条麻袋的调拨单倒卖,获利12.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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