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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我国残疾人事业初步走上依法发展轨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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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5-1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
我国残疾人事业初步走上依法发展轨道
本报北京5月15日讯 新华社记者陈雁、本报记者翟启运报道:庆祝残疾人保障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冲在座谈会上指出,党和国家历来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一年来的实践表明,残疾人保障法的贯彻实施,使我国残疾人事业初步走上了依法发展、依法管理的轨道。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对于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对于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在人权问题上的真实性、公平性、广泛性,都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司法部部长蔡诚在讲话中列举了一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为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所采取的措施:国务院批转了国家计委等16个部门制定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各有关部门制定了与“八五”计划配套的16个实施方案;国家教委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已反复修改十几稿,可望在年内报国务院审议;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民政部、劳动部、人事部等八部委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八五”期间残疾人教育工作的通知》;民政部、卫生部、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解放军总后勤部等9部委发出《关于确保完成残疾人三项康复任务的通知》;国家计委、劳动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即将联合发出《关于在上海等十城市开展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和按比例就业试点工作的意见》。
蔡诚指出,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教育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工作发展是不平衡的,个别地区歧视、虐待、甚至残害残疾人的侵权或违法行为仍有发生。因此,加强执法工作,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仍需付出巨大努力。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邓朴方在讲话中指出,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残疾人事业起点低,基础薄弱,仍然与我国经济、社会总体水平存在着不小差距,残疾人生活还相当困苦。我国已向小康水平迈进,却有近两千万残疾人的温饱问题有待解决;文盲率全国不到20%,残疾人却高达68%;全国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7%,却有近90%的盲、聋、弱智儿童没有入学;待业率全国不到3%,残疾人高达49%,还有近2/3的残疾人靠亲属供养,给残疾人及其家庭带来沉重的物质负担和精神负担。残疾人是祖国大家庭的成员,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部分,应该而且必须尽快改变这种滞后的局面。残疾人保障法的诞生,为我们带来了新的希望,然而,法的真正施行,使人民群众做到知法、守法,还需要我们进行长期艰苦的努力。
一些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工作者也在会上发了言。
这次座谈会是由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中宣部、民政部、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解放军总政治部、武警部队政治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组织的。全国政协副主席程思远、国务院秘书长罗干等出席了会议。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邹瑜主持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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