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4阅读
  • 0回复

上海宣布:年内不再有住房特困户房源必须优先用于解困 鼓励特困户优价购房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5-20
第2版(经济)
专栏:

上海宣布:年内不再有住房特困户
房源必须优先用于解困 鼓励特困户优价购房
本报讯 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最近,上海市有关部门向市民宣布,年内将全部完成该市人均居住面积2.5平方米以下特困户的解困任务。为此,有关部门制定了若干措施:
凡有房源的单位,必须把房源优先用于解困;对无房源的单位,由市房管局会同市综合开发办公室向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下达指令性任务,提供一定数量的房源用于解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住房公积金存款中划出2.5亿元,向暂时无力筹措资金的单位发放住房解困专项贷款,由市解困办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具体比例和数额,利息和年限要比正常公积金贷款优惠。鼓励有经济承受能力的特困户按房改方案优先购买优惠价房。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