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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制宪谈判的关键时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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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5-20
第6版(国际)
专栏:新闻分析

南非制宪谈判的关键时刻
本报记者温宪
5月15日和16日在约翰内斯堡举行的“民主南非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未能取得任何具体成果而告结束。
南非目前正在经历向非种族主义社会过渡的转折关头。“民主南非大会”的历史使命之一就是通过谈判和协商产生一个制定新宪法的机构。制宪机构如何组成,宪法草案及其它各项法案需经怎样的立法程序才能成为南非的根本大法,解决这些问题对南非各种族、部族和党派的前途无疑有着深远的影响。
南非政府和非国大的分歧首先就集中在制宪机制及其议事规则上。南非政府主张制宪机构为两院制议会,由各种族、地区和党派平摊席位的上院必须具有制宪、修宪和批准宪法的权力,并对由大选产生的下院的议案具有否决权。制宪机构通过任何议案必须经75%以上多数议员的同意。南非政府的上述主张实质上是为了在将来的议会中,在黑人占多数席位的情况下,也让少数白人仍能行使否决权。非国大则主张在比例代表制基础上选举产生一院制的制宪议会,并主张在制宪议会中得到66%议员赞成的议案即可通过成为法律。在这一关键问题上,双方在大会休会期间进行了长时间的紧急磋商,但仍未取得一致意见。
其次的一个敏感问题便是今后南非的地区边界划分、其行政机构的组成和权力职能。南非政府很清楚,一旦今后在南非举行一人一票的大选,黑人必定在制宪议会中及过渡政府内占有多数席位。因此,它极力主张扩大南非地方政府的权力,坚持将来的制宪议会在讨论地区问题时,有关议案须经75%以上的多数通过后才能生效,希图借此削弱将来黑人占多数的中央政府的权力,更多地“保护少数人的利益”。非国大则对此持有异议,主张在制宪议会中就有关地区问题的议案进行两次投票表决:首先在各地区代表中就地区问题进行表决,随后由制宪议会全体成员进行投票表决,两次的表决结果均只需70%的多数通过便可成立。
此外,南非政府和非国大在成立制宪机构和过渡政府的时间表上也未取得共识。非国大主张尽快选举产生制宪议会;此后,制宪议会制定宪法的时间为6个月;尽快组成过渡政府,现有三院制议会应在6月底休会前为建立过渡政府通过必要的立法。南非政府则尽可能将权力转移的过程拉长,德克勒克一再强调说,在谈判过程中“不能草率行事”,“应在加速与公正之间寻求一种平衡”等等。
“民主南非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僵局表明,目前的制宪谈判已经到了实实在在触及各种族、党派根本政治利益的关键时刻,代表少数白人利益的南非政府和以非国大为主要代表的大多数黑人在这一根本问题上都不肯轻易让步。然而,正如前不久南非白人公决所表明的,通过谈判向民主的南非迈进是人心所向。在关乎根本利害关系的谈判中必然要出现一些僵局,而打破僵局的唯一办法还是进行谈判。德克勒克和曼德拉在经过紧急磋商后都明确地表达了愿意努力加速制宪谈判的进程,从而使一度出现危机的“民主南非大会”重新回到了谈判的轨道上来。
(本报哈拉雷5月1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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