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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洛哥与欧共体关系缓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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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5-23
第6版(国际)
专栏:综述

摩洛哥与欧共体关系缓解
本报记者 赵章云
摩洛哥与欧洲共同体之间一个新的为期4年的渔业协定,经过双方长时间的共同努力,于5月15日在布鲁塞尔正式签署。几个月来摩洛哥与欧共体之间的紧张关系由阴转晴,逐渐缓解。
1988年2月,摩洛哥与欧共体曾经签署了一个为期4年的渔业协定,双方去年底在布鲁塞尔进行重订渔业协定的谈判。但是,今年1月15日,欧洲议会以摩洛哥违反人权和不尊重确认的国际边界为借口,反对欧共体与摩洛哥签署第4次财政援助议定书,摩洛哥朝野对此决定表示不满。作为报复措施,摩洛哥政府中断了重签摩欧渔业协定的会谈,致使800艘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渔船将无法继续在摩洛哥水域作业,南欧数千名工人将因此而失业。
为缓解矛盾,两个月里,欧共体至少先后派出了包括法国外长在内的5名高级官员访问摩洛哥。他们先是提出与摩洛哥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设想,继而又提出建立欧摩新伙伴关系的建议。而过去一直想把本国经济纳入欧共体的摩洛哥亦顺水推舟,同意重开关于渔业协定的谈判,并同意先将期限延长两个月。摩洛哥与欧共体的关系开始好转。
摩洛哥同欧共体之间由于地理和历史上的原因,长期保持着传统的经济和贸易关系。通过这次危机,摩欧双方都深刻认识到,在新的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下,欧共体和马格里布国家之间有必要建立一种新的平等伙伴关系。欧共体负责地中海事务的专员马特泰斯说,“从合作发展过渡到政治、经济和社会伙伴关系的时刻已经到来。”
摩洛哥政府一方面对此表示“积极欢迎”,认为这有可能成为将摩洛哥经济纳入欧洲经济的好机会;同时又表示出“理智的乐观”,认为摩欧关系主要应该是政治关系,商业、财政和文化的关系只是政治关系的结果,因此提出了建立“真正伙伴关系”的4个条件:政治是一切行动的催化剂;经济必须包括科技在内的所有领域;贸易必须超越传统的框架,以便摩洛哥经济纳入欧洲经济;财政必须建立新的合作机制,以便更好地适应摩洛哥经济的现实需要。
欧共体即将在1993年形成统一大市场和开始执行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继与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3国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建立了自由贸易区之后,现在它又主动提出了要与摩洛哥建立伙伴关系和自由贸易区的建议,这对摩洛哥来说既是挑战,也是动力。现在,摩洛哥抓住这个有利时机,进一步调整各项政策,国民经济有可能较顺利地发展。
(本报突尼斯5月1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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