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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林业部要求各地认真实施《植物检疫条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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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5-24
第2版(经济)
专栏:

农业部林业部要求各地
认真实施《植物检疫条例》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蒲立业、本报记者任兆欣报道:为了切实做好新《植物检疫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农业部副部长陈耀邦、林业部副部长沈茂成日前要求各地农林部门广泛开展新《植物检疫条例》的宣传活动,做好有关配套法规的修订和补充工作;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情况,搞好协作配合,为新《条例》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条件。
植物检疫是指运用一定的仪器设备和科学的技术、方法,对输出输入和国内调运的植物及其产品的疫病、害虫、杂草等有害生物进行检疫检验和监督处理。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的国内植物检疫工作已获得长足发展。到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1800多个地、县恢复和建立了农业植物检疫机构,配备了统一着装的专职植检员8500多名,兼职植检员2万多人。
近年来,各地植物检疫机构为防止危险性病虫草害传播,开展了一系列植物检疫工作。我国植物检疫机构已研制和实施了水稻、小麦、棉花等9种作物的产地检疫规程,建立了一批无危险性病虫种子、苗木繁育基地,1991年产地检疫面积达6亿多亩。植检机构还从1980年起建立了国外引进种苗检疫审批制度,1991年国外引进种苗检疫审批达5000多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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