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阅读
  • 0回复

话说“集体负责”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2-15
第1版(要闻)
专栏:今日谈

话说“集体负责”
邱源海
据悉,某厂从国外进口一批废机器,损失数十万美元,结果是“集体负责”,美其名曰“交学费”,万事皆休。近日又闻,某学校修建教工宿舍,因选址不妥,新宿舍尚未修成,老宿舍已被挖倒,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损失数十万元。追究责任的时候,还是“集体负责”,下次注意吸取教训罢了。
这样的“集体负责”,实际上是谁也不负责。致使研究问题不负责,解决问题不尽责,出了问题没有责。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影响了经济建设,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应该引起重视。
该谁负责,谁就得负责,决不能搞那种谁也不负责的“集体负责”。今后解决问题的思路,应该是严肃党纪国法,通过法律程序,规定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