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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惩处一批暴力拒捕罪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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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5-27
第4版(要闻)
专栏:

北京惩处一批暴力拒捕罪犯
据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 (记者牛爱民)今年3月11日在北京西直门内大街持械开枪行凶拒捕、暴力袭击人民警察的罪犯,今天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因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私藏枪支罪、流氓罪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主犯董世增、赵延国、王连平、赵英涛,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和核准,今天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其他罪犯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3月11日中午12时许,北京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派出10余名公安干警到西直门内大街上的同乐饭馆,拘捕持刀行凶后负案在逃的王连平等人。公安人员在饭馆门前发现案犯,喊道:“我们是警察,别动!”当上前对王连平等人采取强制措施时,与王连平等人一伙的董世增、赵延国、赵英涛等即分别持械向公安人员行凶拒捕。公安人员为避免伤害过路群众,当即鸣枪示警。罪犯董世增竟持五连发猎枪连续向公安人员和过路群众开枪,当场将一名公安人员击成重伤,将4名公安人员及一名过路行人击伤。罪犯赵延国持五连发猎枪向一名公安人员头部射击,致使这名公安人员身负重伤致残。罪犯赵英涛持木棒将一名公安人员打昏,把另一名公安人员头部打伤多处。王连平、于月忠、朱沈京、刘宝林、路世峰也分别用长刀、砖头、木板等砍打公安人员,致公安人员受伤。董世增一伙罪犯行凶后逃离现场,后被抓获归案。罪犯刘宝林于3月13日在亲属带领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此案中分别犯有窝藏、包庇或私藏枪支弹药罪的李华、季学珍、路世明、杨晓平、姜永泉同时受到了法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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