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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7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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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5-29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97号
为了便于市场流通,健全我国的货币制度,现命令:
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自1992年6月1日起发行1元、5角、1角三种金属人民币。
二、三种金属人民币与现在市场上流通的同面额的纸币价值相等,同时在市场上混合流通。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其中任何一种人民币。
三、严禁伪造或熔化金属人民币,违者依法论处。
四、三种金属人民币的规格、图案、特征,由中国人民银行通告。
总理 李鹏
1992年5月8日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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