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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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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5-29
第1版(要闻)
专栏: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本报评论员
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改革,必须有配套措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就是配套措施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从当前的实践看,这种改革更有其迫切性。现在不少企业正在进行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在这个过程中,很多企业要调整机构和岗位,压缩多余人员,有些企业还要关停并转,这就不可避免地要产生一些待业人员、流动人员。对这些人员如果缺乏合理的安置,人员能进能出就很难落实。有的企业通过发展第三产业等途径,拓宽就业门路,进行转业训练,有些企业则缺乏开拓新门路的条件,心有余而力不足。这就需要整个社会都来重视这个问题,要通过社会保障为待业职工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帮助他们渡过暂时困难,鼓励他们不断提高自己,找到能够发挥自己能力的新的工作岗位。
当然,社会保障不仅限于为待业者提供必要的生活来源。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依照一定的法律和规定,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予以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障包括待业、工伤、医疗、养老保障以及部分社会福利等多方面的内容。它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是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标志,也是保证社会稳定,创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环境的重要措施。发展社会保障事业,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表现。建国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从“六五”计划到“八五”计划,一直把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事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党中央、国务院还及时依据变化的形势,提出并采取了一些加强社会保障的重要措施。这些工作,从多方面推动了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促进了社会保障在改革中不断完善。
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同改革开放新形势的需要相比,还存在着不足和一些弊端。主要的问题是社会化程度不高。这个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保障覆盖面较窄,多限于国营企业职工。这就限制了劳动力向多种就业方向流动,造成各类企业的负担轻重不一,既不利于平等竞争,也无法在全社会范围内有效地分散风险。二是国营企业负担过重。职工一就业,生老病死住房甚至家属子女上学就业等全由企业包揽下来,这个沉重的负担严重地制约了企业的发展。这种体制,既将社会行为变为企业行为,又将应由个人承担的那部分责任变为企业责任。个人的储蓄很少投入到住房、社会保险等消费项目之中,而企业手里的资金却大量花费在住房和保障、福利事业方面。这就导致了企业消费和个人消费的结构性扭曲。三是社会保障事业多头分散管理,缺少统一的管理机构,缺少规范化、现代化的管理办法。这些都要依靠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来解决。
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必须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精心组织,切实抓好,不能疏忽大意。要通过改革,尽快建立和健全统一的、多层次的管理机构或协调机构,这是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的组织保证。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方案,目标是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提高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程度。当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一个重点,是要改变国营企业代行政府职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和包揽社会保障事业的现象,使待业、工伤、医疗、养老及其他各项保障由企业行为转为社会行为。要走出由国家和企业大包大揽的老路子,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合理负担社会保障(主要是保险)资金。要打破不同类型的企业不同对待的界限,逐步统一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收缴和领取办法,认真搞好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营运和调剂使用,不断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和劳务市场的发育与完善。这些措施,是推动企业转换机制、走向市场的重要条件,应当与企业的改革同步实施。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各方面对社会保障提出了急迫的和多方面的要求。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希望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在总结经验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地试验,为早日建成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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