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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制宣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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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6-02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制宣传
国务院法制局副局长 徐玉麟
近几年市场上出现大量的假冒伪劣产品,其特点是:范围越来越大,从日用消费品到农药、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数量越来越多,有的假冒产品数量已超过真品;假冒手段越来越恶劣,向技术化方向发展;参与者越来越广泛,从个体发展到集体乃至国营单位;制售的行业较为明显,如烟酒、自行车、家用电器、医药、农业生产资料等,进入市场的渠道多了。
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强调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之外,还要依靠法律手段。
假冒伪劣商品之所以查而未绝,一是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单位、个人受利润的驱动;二是有关企业和消费者有法不知,知而不行,不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我们下一步的重点工作是:
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同时加强对具体法律法规的宣传。现在,很多法律法规都是通过报纸来宣传,有些人看过之后没收集起来,法律汇编出得也较少,所以公布的法律很多人不知道。在执法中,各部门应多抓典型案例,大力宣传。
加强执法的监督检查。除人大、政府等部门的监督之外,特别要加强群众和舆论机关对执法的监督检查。
宣传中间要注意抓重点,抓群众和企业最关心的问题,以促进问题的解决,企业和消费者也要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要保证经济的正常运转,就要一切按法律办事。国务院法制局一定在这方面做好国务院的参谋和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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