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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并亏损企业重组生产要素深圳石化集团一年“翻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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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6-03
第2版(经济)
专栏:

撤并亏损企业重组生产要素
深圳石化集团一年“翻身”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杨理科报道:曾经濒临破产边缘、资不抵债严重的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实行新一轮承包之后的第一年,奇迹般地起死回生,1991年实现销售收入12.09亿元,比上年增长232.6%;实现利润7217万元,是上年利润的2.57倍,是公司成立八年利润总和的105%;经济效益在全国石化行业中名列第21位;资金利润率、全员劳动生产率等经济指标在深圳市名列前茅。今年一季度,他们又实现利润3000多元。
深圳石化集团是一家拥有3500多名职工的国营大型企业,是深圳市成立较早、国家投资较多的一家综合石化企业。但是,到1988年底,石化公司的企业净资产竟是个负数,负资产1053万元。当年帐面反映利润1400万元,而全部实现的利润还不能抵付投资的利息,实际亏损近千万元,公司背着1亿多元负债的沉重包袱,根本没有还本付息的能力。
“消灭企业亏损,必须消灭亏损企业”,1990年8月深圳石化公司新领导班子提出了一个振聋发聩的口号,并实施与之相配套的强硬措施。
当时,深圳石化公司所属的34家二级企业,有18家长期亏损,亏损面达53%,亏损额占到全公司利润的一半以上。总经理陈涌庆郑重宣布,18家亏损企业限期扭亏为盈,否则将被兼并、转让、拍卖。
为了消灭亏损企业,公司主要采取了4条配套措施:
一是组织人员严格审查财务,核实资产,认真清理债务债权,确保被撤并企业的资产安全,防止新的资产流失。
二是妥善处理好职工的安置问题,对撤并企业的职工按不同情况安排,如今已有90%以上的人开始新工作。职工未安排工作期间,每月发给基本生活费。
三是明确宣布原有撤并企业的经理,两年内不得易地任职,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按专业特长安排一般工作,工资待遇同步降低。
四是在上级部门的帮助下,对撤并企业采取拍卖、股权转让、重新嫁接和合并等形式,使生产要素在新的条件下和更大的空间范围内重新组合,使部分企业获得新生,同时使撤并企业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亏损企业的撤并,使集团公司减少了1200多万元的亏损,堵塞了资产流失的大漏斗。这一举动,不仅对亏损企业是一个极大的震动,对一些微利企业和潜在风险较大的企业也是一种鞭策和警示。就在去年,原有企业减少的情况下,公司经济效益非但没有减少,反而直线上升。去年,公司先后有5家企业扭亏,13家企业被撤并,全部消灭了企业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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