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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续审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结论:账目清楚收支属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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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6-05
第4版(要闻)
专栏:

审计署续审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
结论:账目清楚收支属实
本报讯 审计署在对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民政部1991年8月底以前接收和处理国内外捐赠洪涝救灾款物进行审计后,最近又对9至12月的情况进行了续审,并作出了审计结论。
审计结论确认:199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共接收国内外捐赠款折合人民币207711630.14元(其中:捐赠人民币94697720.31元,外汇21084684.68美元),加上银行八月底存款余额后,共有捐赠款折合人民币225300961.04元(其中:人民币97748961.67元,外汇23796776.80美元)。9月1日至12月31日,已下拨213081776.97元,其中拨给安徽、江苏、湖北、河南、四川、湖南、浙江、贵州、黑龙江、吉林、广东、上海12个省、市210809994.78元,拨给中国红十字会美元折合人民币2271782.19元。截至1991年12月底,尚有银行存款余额共计折合人民币12219184.07元(其中:人民币2728961.67元,外汇1822598.24美元),将继续拨往灾区。另有在途托收资金27246.31美元,300000元港币,6198英镑,200加元,1000泰国铢,100澳元和81967.21元外汇券。
199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共接收捐赠物资折合人民币4328万元,另有部分衣物、文具未报价。上述物资已全部分配给安徽、江苏、湖北、河南、四川、湖南、浙江、贵州、吉林、黑龙江、广东和上海12个省、市。截至12月底,共接收字画3923件,除义卖109件,作价款51840元已转入捐赠款外,其余已分配给安徽、江苏、湖北、河南、四川、湖南、浙江、贵州、黑龙江、吉林10个省。同期收到捐赠粮票590545.9公斤,已全部移交商业部粮食管理司。
审计结论认为: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和民政部对这次接收、分配捐赠款物工作,领导重视,组织得力,经手人责任心强,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帐目清楚,收支属实,有效地保证了捐赠款物接收、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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