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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召开第105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海商法(草案)和专利法修正案(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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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6-06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召开第105次常务会议
原则通过海商法(草案)和专利法修正案(草案)
新华社北京6月5日电 国务院副总理姚依林今天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草案)》是为了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维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海上运输和经济贸易的发展而制定的。会议认为,《海商法(草案)》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以目前通行的国际公约为基础,吸收体现国际惯例的民间规则,并考虑了国际海事立法的发展趋势。它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利于我国海上运输事业和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会议决定将这一草案作必要的修改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会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自1985年开始施行以来,对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以及对外科技交流和经贸往来,发挥了积极的、重要的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它的一些缺陷和不完善之处。同时,近年来专利制度在国际科技、经济合作和贸易往来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专利法国际协调活动日益频繁。为了使我国的专利保护水平进一步向国际标准靠拢,也需要对专利法的部分规定作相应的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扩大专利保护的范围、延长专利权的期限、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和完善专利审批程序等。它的实施将进一步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贯彻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方针。《修正案(草案)》也将在修改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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